本報訊 11月12日,四川檢驗檢疫局依法在雙流成都裕明食品貿易有限公司銷毀了一批24千克、貨值762.5歐元的巧克力食用油墨和巧克力用色素。
經四川局抽樣檢測,該批產自比利時的巧克力食用油墨中的檸檬黃含量為8.7g/kg,超過我國標準限量87倍,亮藍含量4.8g/kg,超過我國標準限量16倍;巧克力用色素中含有我國禁止在巧克力食品中使用的喹啉黃。四川局依據《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法規,判定該批貨物不合格,要求對其銷毀或將其退回比利時,并簽發了“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和用于對外索賠的“衛生證書”。收貨人最終選擇了銷毀該批貨物的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