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蝌蚪”具體為何物尚未鑒定,惠泉售后服務部負責人稱:是瓶蓋受擠壓,空氣跑進去氧化了啤酒產生沉淀
福清的黃先生舉起一瓶未開啟的惠泉啤酒,酒里赫然漂浮著兩個指甲蓋大小的“蝌蚪”狀的東西。8月5日,一顧客在黃先生經營的餐館消費時,差點就把這瓶問題啤酒喝下肚。
黃先生的餐館開在福清漁溪鎮,昨日,在餐館里記者看到這瓶啤酒,其瓶蓋仍完好無損,上面標注著生產日期為“2009年7月16日”,尚在保質期內,生產商是福建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啤酒瓶內漂浮著兩個指甲大小的“蝌蚪”狀黑色物質。一名顧客說:“真惡心!”
黃先生稱,這批啤酒是8月4日剛從鎮上一家批發部進的貨。8月5日,一顧客在他的餐館點了惠泉啤酒,就餐過程中顧客正準備開啟這瓶酒時,發現啤酒瓶內有異物。于是,顧客拒付餐費還要求餐館對其進行賠償。
成了“冤大頭”的黃先生此后將此事向惠泉啤酒公司反映,惠泉公司也馬上派工作人員前往漁溪鎮調解。昨日,惠泉啤酒公司售后服務部負責人翁先生告訴記者,啤酒瓶內出現的雜物,可能是運輸過程中,瓶蓋受到擠壓,導致空氣跑進啤酒瓶內,氧化了啤酒成分后產生的沉淀物。翁先生說,事發后該公司與消費者積極協商,但消費者索賠金額過高,不合常理,他建議消費者向工商局投訴。目前,“蝌蚪”具體為何物尚未鑒定,惠泉公司與消費者就如何處理此事,還在進行協商。(東南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