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南昌市安石路開超市的劉先生向《南昌晚報》反映,稱一顧客購買的娃哈哈呦呦奶茶內壁上粘滿渾濁物,且整瓶奶茶的顏色都顯異常。
顧客反映:奶茶瓶壁上粘滿渾濁物
11月11日下午,記者在劉先生經營的超市內看見了被顧客退回來的兩瓶“娃哈哈”呦呦奶茶。奶茶瓶體包裝完好,但內壁上黏附的渾濁物很明顯,即便不搖晃瓶體,奶茶的顏色看上去也不對。記者查看了奶茶的生產日期,奶茶確未過期。
談起給顧客的解釋,劉先生憋了一肚子火:“我只負責銷售,質量問題應由廠家負責調查并解釋,可顧客卻說奶茶是在自己店里買的,非要給個說法,否則不客氣!”
為了給顧客一個說法,劉先生只好先道了歉,再給了相應補償。
廠家解釋:疑銷售商處理不當
劉先生認為,自己僅是一名終端銷售商,奶茶出現異常情況,不論是討說法還是賠償損失,理應是廠家的責任。可與廠家駐昌代表聯系后,對方僅答應更換,對于奶茶出現異常情況也給不出一個合理的解釋。最終,雙方因多次協商未果還鬧得不太愉快。劉先生的超市因為被人反映出售有問題的奶茶,近來的飲品生意也受到了一定的影響。
為澄清事實,盡快了解真相,記者請劉先生再次聯系了“娃哈哈”呦呦奶茶駐昌銷售代表羅先生。羅先生稱,奶茶出現沉淀可能是劉先生反復將奶茶從冰柜中放進取出所致。奶茶瓶體受冷遇熱不均勻便會出現此類情況。但羅先生表示,這只是他的個人猜測,真正原因還需廠家調查核實,其中并不排除劉先生人為處理不當等因素。
超市老板:擬送奶茶去檢測
奶茶還未開蓋就有異常,而原因又查不清,劉先生現在真急了。因為這事對生意影響太大,他決定將奶茶送往質檢部門檢測,爭取早日查清真相。與此同時,經過本報記者的協調,銷售代表羅先生答應盡快向廠家反映,積極配合劉先生將此事處理好。
律師說法:經營變質食品要付賠償金
江西朗秋律師事務所吁斌律師表示,參照我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視情節輕重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或吊銷許可證。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