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常山縣天馬鎮金川社區的朱女士上超市購物,不慎買到了長毛的南瓜干,在朱女士和超市方交涉和協商后,朱女士得到了超市方16.4元的賠償。
朱女士相告,當晚8時許,考慮第二天單位里要組織春游,其一家三口便前往縣城的一大型超市買了一些零食。回到家后,朱女士打開其中一包南瓜干(散稱小包裝的那種),正要吃時,突然發現南瓜干表面長有白毛。朱女士連忙和丈夫檢查袋子里的其它南瓜干,透過包裝物,發現有幾包也長有白色異物。
朱女士說,南瓜干雖然買得不多,總共才化了8.2元,但她總覺得還是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否則,這些存有質量問題的南瓜干將會坑害更多的消費者。于是,朱女士趕到了超市。
超市方相關負責人接待了朱女士的投訴,表示可以作退貨退款處理。但朱女士認為,超市方的處理過于"輕描淡寫",不夠"真誠",而且還應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在朱女士的進一步要求下,超市方最終向朱女士表示道歉,而且還給予商品價值兩倍的賠償。朱女士見超市有誠意了,也表示接受。
"雖然涉及的金額不大,但我覺得這樣做還是很值的。"朱女士說,對于一些商家的不道德行為,消費者是防不勝防,對此,如果消費者明知吃虧卻硬裝"大方",或怕"有失風度",一忍了之,"那從某種意義上說,是縱容和支持了這種不法行為,久而久之,商家也會變得'習以為常',到頭來必然會使更多的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