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肯定列表
事件回顧:
2006年5月29日,日本正式開始實施食品中農業化學品殘留“肯定列表制度”。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崇泉在新聞發布會上說,“肯定列表制度”的實施將全面提高中國對日出口農產品的門檻,對中日農產品貿易影響巨大。中國對日出口農產品的產品品種多,企業數量多,與其他國家相比所受影響最大。“中方始終密切關注‘肯定列表制度’的制訂和實施過程,并已通過多種渠道,多次表達了我們的強烈關注。”崇泉說,“肯定列表制度”已不僅僅是個技術標準的問題,還關系到貿易的公平性。“我們尊重日本政府保護消費者健康與安全的立場,但同時高度關注該制度對中國農產品企業和中國農民利益產生的影響。”
2006年7月13 日,商務部對外貿易司有關負責人就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對中國農產品出口的影響發表了談話。該負責人稱,目前“肯定列表制度”對中日農產品貿易的影響已經顯現,對此,中方表示強烈關注。
2006年8月23日,日本實施肯定列表制度兩個多月,對中國農產品出口產生了較大負面影響。商務部提供的數據表明,在6、7兩個月中,日本共檢出我近40批次不合格進口食品。商務部對外貿易司司長魯建華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專訪時表示,兩個月的情況表明,肯定列表制度的實施,使中國對日食品出口風險進一步加大。
2006年11月21日,日本厚生勞動省致函中國駐日使館經商處,對“肯定列表制度”實施后,日本調整原有的部分食品農殘標準作出通報。此次通報的標準共有22項,其中4項趨嚴,18項趨松,均涉及主要的進口食品。
2006年12月8日,經過國家質檢總局的艱苦交涉,日本方面決定對“肯定列表制度”作出5項讓步。與此同時,我國輸日農產品也改變了“肯定列表制度”實施之初單邊下滑的局面,呈現先降后升的走勢。
知識鏈接:
“食品中殘留農業化學品肯定列表制度”簡稱“肯定列表制度”(Positive List System)。是指日本為加強食品(包括可食用農產品)中農業化學品(包括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殘留管理而制定的一項制度。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涉及的農業化學品殘留限量包括“沿用原限量標準而未重新制定暫定限量標準”、“暫定標準”、“禁用物質”、“豁免物質”和“一律標準”五大類型。其中,“沿用原限量標準而未重新制定暫定限量標準”涉及農業化學品63種,農產品、食品175種,殘留限量標準2470條:“暫定標準”涉及農業化學品734種、農產品食品264種,暫定限量標準51392條;“禁用物質”為15種:“豁免物質”共68種;“一律標準”是對未涵蓋在上述標準中的所有其他農業化學品制定一個統一限量標準:0.01ppm,即食品中農業化學品最大殘留限量不得超過0.01mg/kg。可見,日本現行的“肯定列表制度”對食品中農業化學品殘留限量的要求更加全面、系統、嚴格。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下每種食品、農產品涉及的殘留限量標準平均為200項,有的甚至超過400項。在“暫定標準”中,我國尚沒有限量標準的農業化學品達492種、33418項,涉及食品、農產品262種;對同一種產品,日本暫定標準指標嚴于我國現行標準的有74種、247項。
事后評論:
從貿易的角度看,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制定的限量標準多且嚴,企業對此需要付出高額的出口成本,從而導致其價格優勢喪失,競爭力降低,經營風險加大,效益減少,甚至可能會迫使一些企業退出日本市場。此外,“肯定列表制度”中的一些標準過于苛刻,是否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和經過風險評估,還有待商榷。特別是“肯定列表制度”中的“一律標準”,其不確定性更是極大地增加了產品出口風險,很可能為貿易保護主義者所利用,成為潛在的貿易壁壘。但從食品安全角度看,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實施又有其合理之處。將農業化學品危及食品安全的所有因素置于控制之下,保護國民人身健康,使其免受來自食品中農藥殘留的毒害,這一點無可厚非。此外,從世貿組織成員就農藥及殘留管理措施提交世貿組織的通報逐年大幅上升這一點上看,表明各國對農藥的使用和殘留限量要求將日趨嚴格,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實施無疑也是大勢所趨。因此從食品安全管理的角度,“肯定列表制度”的實施也有其積極的影響,將為我國提供了全新的管理理念和模式,既能夠促使農產品生產環節標準化,又能夠保證出口農產品和食品的安全。只要中國農產品出口主要企業積極面對,提前做好各種應對措施,相信能把這個制度實施帶來的影響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