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買到的豆腐,標注的生產日期卻是7月19日。對消費者的質疑,廠家給出解釋稱,這是“業內的潛規則”。
昨天上午,朝陽區郎辛莊李先生在附近一家超市買了五盒“放心內酯豆腐”,事后發現,豆腐盒上標注的生產日期是“2007年7月19日”。“可今天才是7月18日,難道說這豆腐也能‘早產’嗎?”李先生很奇怪。
昨天下午,根據“早產”的豆腐的外包裝地址,記者聯系到了豆腐廠家“北京天香綠色食品公司”。公司一位負責人張先生解釋說,他們在配貨時出了問題。“我們在一天內生產的產品不會全賣出去,所以會把剩余的存貨打上未來的生產日期,第二天再賣。”張先生說,在7月18日出貨時,送貨員錯拿了“19號”的貨,于是造成了豆腐的“早產”。
張經理坦承,他們公司的做法違反相關食品法律,“可這就是我們食品行業的潛規則,不改簽日期就會損失一天剩余的存貨。”他還提到,不光是豆腐,他們廠生產的豆漿在剩余的情況下也會如此操作。
張經理表示愿意承擔李先生的損失,他表示希望記者能息事寧人,因為他們公司正在進行“QS(質量安全)”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