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程旨在為微生物實驗室操作提供一個標準化規程;
二、適用范圍:
微生物實驗室;
三、責任人:
實驗室、微生物檢測員;
四、安全注意事項:
嚴格遵循無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操作人員進入微生物實驗室應先關掉紫外燈。
五、微生物實驗室標準化操作規程:
1.微生物實驗室應設有無菌操作間和緩沖間,無菌操作間潔凈度應達到10000級,室內溫度保持在20-24℃,濕度保持在45-60%,超凈臺潔凈度應達到100級。
2.微生物實驗室應保持清潔,嚴禁堆放雜物,以防污染。
3.嚴防一切滅菌器材和培養基污染,已污染者應停止使用。
4.微生物實驗室應備有工作濃度的消毒液(75%的酒精)。
5.微生物實驗室應定期用適宜的消毒液滅菌清潔,以保證微生物實驗室的潔凈度符合要求。
6.需要帶入微生物實驗室使用的儀器,器械,平皿等一切物品,均應包扎嚴密,并應經過適宜的方法滅菌。
7.工作人員進入微生物實驗室前,必須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消毒,然后在緩沖間更換專用工作服,鞋,帽子,口罩和手套(用75%的乙醇再次擦拭雙手),方可進入微生物實驗室進行操作。
8.微生物實驗室使用前必須打開微生物實驗室的紫外燈輻照滅菌30分鐘以上,并且同時打開超凈臺進行吹風。操作完畢,應及時清理微生物實驗室,再用紫外燈輻照滅菌30分鐘。
9.供試品在檢查前,應保持外包裝完整,不得開啟,以防污染。檢查前,用75%的酒精棉球消毒外表面。
10.每次操作過程中,均應做空白對照,以檢查無菌操作的可靠性。
11.吸取菌液時,必須用吸耳球吸取,切勿直接用口接觸吸管。
12.接種針每次使用前后,必須通過火焰灼燒滅菌,待冷卻后,方可接種培養物。
13.帶有菌液的吸管,試管,培養皿于高壓蒸汽滅菌鍋121℃保持20min后取出清洗。
14.如有菌液灑在桌上或地上,應立即用75%酒精溶液覆在被污染處至少30分鐘,再做處理。工作衣帽等受到菌液污染時,應立即脫去,高壓蒸汽滅菌后洗滌。
15.凡帶有活菌的物品,必須經消毒后,才能在水龍頭下沖洗,嚴禁污染下水道。
16.微生物實驗室應每月檢查菌落數。在超凈工作臺開啟的狀態下,取內徑90mm的無菌培養皿若干,無菌操作分別注入融化并冷卻至約45℃的營養瓊脂培養基約15mL,放至凝固后,倒置于30-35℃培養箱培養48小時,證明無菌后,取平板3-5個,分別放置工作位置的左中右等處,開蓋暴露30分鐘后,倒置于30-35℃培養箱培養48小時,取出檢查。100級潔凈區平板雜菌數平均不得超過1個菌落,10000級潔凈室平均不得超過3個菌落。如超過限度,應對微生物實驗室進行徹底消毒,直至重復檢查合乎要求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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