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準前
實驗室的設備并非都需要校準, 應根據設備在測量過程中的λ置和作用來評估設備對結果有效性和計量校準性的影響, 合理地確定設備是否需要校準。對需要校準的設備, 應列入校準方案。
在實施具體的合格評定過程中, 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應用要求》6.4.7款規定, “對需要校準的設備, 實驗室應建立校準方案, 方案中應包括該設備校準的參數、范Χ、不確定度和校準周期等”, 因此, 在制定校準方案時應將相關內容明確, 以便在校準時提出明確的、由針對性的要求, 同時也為校準后的確認提供便利。
(1)校準參數對于單參數設備, 校準參數就要按照設備的功能予以確定;對于多參數設備, 應根據實際使用情況以及相應的技術標準要求, 確定需校準參數, 確保所使用參數得到校準。
(2)校準范Χ實驗室應根據認可能力附表中對應項目的測量范Χ, 來確定設備需要校準的范Χ, 原則是設備的校準范Χ應覆蓋開對外開展工作的范Χ, 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測量結果的計量校準性。
(3)測量不確定度設備的測量不確定度 (或準確度等級、最大允許誤差) 應滿足技術標準 (如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或國家標準等) 和國家校準等級圖的要求, 并與所開展的工作相適應, 不能出現實驗室設備的測量不確定度劣于被測設備的測量不確定度的情況。
(4)校準周期設備的校準應根據對應技術方法 (如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 的規定確定校準周期, 也可以根據使用的頻次縮短或延長校準周期。當需要延長校準周期時, 可根據JJF1139-2005 《計量器具檢定周期確定原則和方法》規定的來確定校準周期, 并保留相應的驗證材料。
設備管理人員應針對ÿ臺需要校準的設備填寫《設備校準機構能力符合性檢查表》, 確保所選的校準機構能按照校準方案的要求完成設備的校準工作。同時, 由于校準機構為實驗室提供校準服務, 屬于外部供應商, 因此, 設備管理人員還應針對校準機構填寫《供應商評價表》, 并對其提供的服務進行監控。
校準中
認可準則在7.8.2.1款“ÿ份報告應至少的信息”中要求包括“物品的接收日期”、“實施實驗室活動的日期”以及“報告的發布日期”, 校準機構完成對設備的校準后, 設備按照規定的條件存儲, 其校準狀態相對得到了固定,一般不會發生變化, 因此可以理解為設備自“實施實驗室活動的日期”后開始獲得了新的校準狀態。在確定校準日期時應以校準證書中“實施實驗室活動的日期”為準。
為使設備安全運輸至校準機構, 實驗室應根據設備的特點, 制定相應的措施, 防止設備由于轉移過程處置不當導致技術性能受損情況的發生。對于需要在特殊環境下存儲的設備, 還應將存儲條件告知校準機構, 最好是在合同中注明。
校準后
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應用要求》6.4.4款規定“因校準或維修等原因又返回實驗室的設備, 在返回后實驗室也應對其進行驗證!, 因此, 設備由校準機構回到實驗室后, 首先應有設備管理人員驗證其功能、狀態是否保持正常, 只有得出正常的結論后, 設備方能繼續使用。
設備管理人員應對照校準方案的要求核查校準結果是否滿足要求,對于滿足要求的設備可以繼續使用。對于不滿足要求的設備, 應分析原因, 啟動設備故障后的追蹤程序和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對之前當出具的結果進行核查。同時, 隔離設備以防誤用, 并對設備進行維修。所有的記¼均應予以保存。
在確認設備功能正常、技術性能得到持續保持的情況下, 設備可以繼續進行使用, 設備管理人員應將校準證書和確認記¼歸檔, 并為設備更換有效的校準標識后, 校準工作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