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2年第4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涉及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等32大類食品1814批次樣品,有45批次食品上了不合格名單。 餐飲食品(含餐飲具)占六成 不合格食品中,有27批次為餐飲食品(含餐飲具),占所有不合格樣品的六成。其中,2批次油條檢出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合格,分別為:漳州市龍文區友挑小吃店的油條(加工日期為2022年10月10日)、豐澤區美凈餐飲店的油條(加工日期為2022年10月11日)。 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劑和穩定劑,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硫酸鋁鉀、硫酸鋁銨作為膨松劑、穩定劑可應用于焙烤食品、油炸面制品等,其添加量“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而終產品中的鋁殘留限量不得超過100mg/kg。 還有,11批次餐飲具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合格,分別為:福州市鼓樓區陳禮潤餐廳的復用密胺筷(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9日);廈門市集美區余福壽餐飲店的水杯(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17日);泉州市鯉城區食怡軒餐飲有限責任公司的飯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17日);豐澤區椰青餐飲店的骨碟(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17日);新羅區天麗小吃店的飯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3日);漳州臺商投資區角美漁莊餐廳的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3日);龍巖市新羅區晨瑕小吃店的湯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3日);漳州市龍文區依曼辰餐廳的杯子(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3日);漳州市龍文區依曼辰餐廳的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3日);長泰縣武安莊巧麗餐飲店的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3日);永定區川魂帽牌貨冒菜店的冒菜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4日)。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鈉,是一種低毒的化學物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消毒餐(飲)具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得檢出。消毒餐(飲)具中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滌劑不符合標準;也可能是洗滌劑或消毒劑未徹底沖洗干凈等。 還有,12批次餐飲具檢出大腸菌群不合格,分別為:福州市長樂區航城陳建棋小吃店的拌面碟(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2日)、福州市長樂區航城祖春餐飲店的盤子(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2日)、福州市長樂區航城祖春餐飲店的湯勺(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2日)、福州市長樂區航城草古小吃店的湯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2日)、福州市長樂區航城草古小吃店的拌面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2日)、福州敘風苑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水杯(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2日)、福州市長樂區航城千匯軒小吃店的飯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3日)、福州白丁餐飲有限公司的湯匙(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1日)、福州市長樂區首占楊守榮麻辣燙店的大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3日)、福州市長樂區首占楊守榮麻辣燙店的湯勺(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3日)、長樂首占竹自小吃店的湯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4日)、晉安區茂捷小吃店的復用密胺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11日)。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消毒餐(飲)具中大腸菌群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滅菌不徹底,或存放過程中污染等。 另外,還有2批次不合格餐飲具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合格、大腸菌群不合格,分別為:福州市鼓樓區歆洛芬餐飲店的復用密胺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11日)、福州市鼓樓區咪道餐飲店的復用密胺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10月20日)。 食用農產品檢出農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等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12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不合格,涉及農藥殘留、重金屬污染、質量指標不合格等問題。 其中,有11批次為蔬菜,分別為:漳州市恒晟商貿發展有限公司云霄雙溪口分公司銷售的豇豆(購進日期為2022年9月29日)檢出噻蟲胺不合格、噻蟲嗪不合格;漳州市龍文區八顆牙齒蔬菜店銷售的豇豆(購進日期為2022年10月18日)檢出滅蠅胺不合格;莆田市富豐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芹菜(購進日期為2022年10月17日)檢出噻蟲胺不合格;漳州市龍文區誠明便利店銷售的長豆(購進日期為2022年10月18日)檢出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不合格;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正榮財富中心店銷售的高原菠菜苗(購進日期為2022年10月19日)檢出氟蟲腈不合格;莆田市荔城區好易購生鮮超市銷售的豇豆(購進日期為2022年10月19日)檢出倍硫磷不合格、甲胺磷不合格、乙酰甲胺磷不合格;廈門市思明區江茂忠豬肉攤銷售的豇豆(購進日期為2022年10月25日)檢出噻蟲胺不合格、噻蟲嗪不合格;福鼎市富民生鮮市場陳瀚霖蔬菜攤銷售的長豆(購進日期為2022年9月22日)檢出克百威不合格;新羅區鄧金庚蔬菜攤銷售的菠菜(購進日期為2022年10月10日)檢出鎘(以Cd計)不合格;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三明永嘉天地廣場店銷售的老姜(購進日期為2022年9月27日)檢出鉛(以Pb計)不合格;長泰縣葉阿麗蔬菜攤銷售的芹菜(購進日期為2022年10月12日)檢出鉛(以Pb計)不合格、毒死蜱不合格、腈菌唑不合格。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腈菌唑在葉菜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噻蟲胺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1mg/kg,在芹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4mg/kg;莢可食類豆類蔬菜(菜豆除外)中噻蟲嗪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3mg/kg;滅蠅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5mg/kg;豆類蔬菜(菜豆、菜用大豆除外)中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的最大殘留量為0.015mg/kg;氟蟲腈在葉菜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 mg/kg;豆類蔬菜中倍硫磷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甲胺磷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乙酰甲胺磷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克百威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 鉛、鎘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新鮮蔬菜(蕓薹類蔬菜、葉菜蔬菜、豆類蔬菜、薯類除外)中鉛的最大限量值為0.1mg/kg;鎘(以Cd計)在葉菜蔬菜中限量為0.2mg/kg。 還有,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漳州市龍海平寧路店銷售的湘佳麻母雞(購進日期為2022年10月13日)檢出揮發性鹽基氮不合格。 揮發性鹽基氮與動物性食品腐敗變質有關,是食品鮮度的主要指標,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被破壞的越多,營養價值等受到的影響也越大。食用揮發性鹽基氮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引起反胃、腹瀉等癥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鮮(凍)畜、禽產品》(GB 2707-2016)中規定,揮發性鹽基氮在鮮(凍)畜、禽產品中的限量值為15mg/100g。揮發性鹽基氮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衛生狀況不達標,造成產品微生物污染和腐敗變質;也可能是運輸過程中溫度、氧氣濃度和濕度等條件控制不當,加快了產品腐敗變質速度。 3批次飲用水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飲用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不合格,分別為:標稱福建南安市鳳巢山泉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9日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飲用天然泉水),銷售單位為廈門市同安區山之水桶裝水店;標稱福建省德化縣戴云山礦泉水有限責任公司2022年10月19日生產的戴云山飲用天然水,銷售單位為豐澤區燎原桶裝水經營部;標稱福建南安市溢達飲料有限公司2022年10月8日生產的源盛泉包裝飲用水,銷售單位為廈門市湖里區閩來豐桶裝水經營部。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銅綠假單胞菌在包裝飲用水中不得檢出。銅綠假單胞菌超標可能是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生產過程中衛生控制不嚴格,如從業人員未經消毒的手直接與水或容器內壁接觸;或者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1批次糕點、1批次餅干、1批次調味品檢出不合格,分別為:標稱福建省老先生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7月10日生產的蛋奶小麻花(香蔥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建省尤溪縣百聯超市有限公司;標稱龍海優麥嘉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7月15日生產的姜汁脆餅(姜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龍巖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標稱晉江景峰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6月1日生產的釀造食醋(液體發酵),總酸(以乙酸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連城縣壹家商貿有限公司。 針對抽檢不合格產品,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開展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