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第18號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16批次,其中,7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農藥殘留問題。 抽檢信息顯示,3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銅梁區興隆街鑫源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凱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怪味胡豆,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江津區饒德海副食店銷售的、標稱重慶兩兄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紅薯粉,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沙坪壩區鳳敏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康譽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冷吃雞翅(香辣味)(輻照食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4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分別為奉節縣海成東路店崟峰百貨超市銷售的洗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梁平區國豪超市銷售的小米辣,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長壽區佳家鮮副食超市銷售的小臺農芒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長壽區熙悅匯生活超市銷售的西芹,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屬新煙堿類殺蟲劑,具有內吸性、觸殺和胃毒作用,對姜蛆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根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姜中噻蟲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甲拌磷是一種高毒廣譜的內吸性有機磷類殺蟲劑,具有觸殺、胃毒、熏蒸作用,對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蟲均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甲拌磷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甲拌磷在西芹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1mg/kg。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