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第28期通告,檢出餅干、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肉制品、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和水果制品等9大類食品23批次樣品不合格。 6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6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南京市玄武區博淮百貨超市銷售的老姜,噻蟲胺和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泰州市姜堰區和林新鮮蔬菜店銷售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揚州市沙頭集貿市場(臧保銀)銷售的青菜,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常州市天寧區青龍對奎副食品店銷售的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好易購生鮮超市銷售的大蔥,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蘇州市高新區楓橋楓津市場王世軍水產店銷售的鳊魚(鮮活),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屬新煙堿類殺蟲劑,具有內吸性、觸殺和胃毒作用,對姜蛆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根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姜中噻蟲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噻蟲嗪是一種具有觸殺、胃毒和內吸作用的殺蟲劑,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體內,并在木質部向頂傳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嗪在蔥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3mg/kg。 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是一種廣譜殺菌劑,對多種作物由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具有明顯的防效,也可以與大多數殺菌劑、殺菌劑、殺蟲劑、除草劑混用,均有較好的防治效果。對大田作物、水果蔬菜、草皮及觀賞植物上的多種病害具有治療和鏟除作用。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規定,山藥中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3mg/kg。吞食有害,對水生生物有極高毒性,可能對水體環境產生長期不良影響。 恩諾沙星屬于喹諾酮類合成抗菌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魚的皮+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恩諾沙星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長期攝入恩諾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引起頭暈、頭痛、睡眠不良、胃腸道刺激或不適等癥狀。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鎮江歐尚超市有限公司學府店銷售的標稱鎮江宴春酒樓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生產的宴春牌水晶肴蹄(肉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無錫市澄特隆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常州香麥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紫米味奶酪棒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4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南京市江寧區百順發百貨超市店銷售的標稱東臺市東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泡椒,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和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宿遷市泗陽縣眾興鎮郝利寶小吃部銷售的油條(自制),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連云港市海州區新壩鎮吉麥隆生活超市銷售的無核蜜棗,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通市安徽好潤多超市如皋江安加盟店銷售的標稱揚州廚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蓮藕(醬腌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是食品工業中常用的一種防腐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長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肝臟積累性中毒,危害肝臟健康。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違規使用。 防腐劑是常見的食品添加劑,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學成分,用于延緩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敗變質。長期食用防腐劑超標的食品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防腐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嚴格控制各防腐劑的用量。 含鋁食品添加劑,比如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等,在食品中作為膨松劑、穩定劑使用,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含鋁食品添加劑按標準使用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但長期食用鋁超標的食品會導致運動和學習記憶能力下降,影響兒童智力發育。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商家為增加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或者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鋁含量過高。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造成健康危害,但過量食用會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提高產品色澤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還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這種傳統工藝或直接使用亞硫酸鹽浸泡所造成。 3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蘇州市江蘇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昆山青陽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福建雅思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網格花生脆,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鑫潤萬家超市銷售的標稱鹽城建湖香佰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連云港市灌南縣新安鎮悅品惠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連云港市灌南縣萬和食品廠生產的蘇式黑芝麻月餅,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敗的早期指標。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品一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但長期食用嚴重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過氧化值(以脂肪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被氧化,也可能與產品儲存條件控制不當有關。 酸價,又稱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導致腸胃不適。酸價(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2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分別為淮安市洪澤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百合,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常州市鐘樓區鄒區徐壽貴信特超市加盟店銷售的標稱大連龍海勝水產有限公司生產的裙帶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可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長期食用鎘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腎臟和肝臟造成損害,還會影響免疫系統,甚至可能對兒童高級神經活動有損害。鎘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長過程中富集環境中的鎘元素所致。 鉛是一種慢性和積累性毒物,進入人體后,少部分會隨著身體代謝排出體外,大部分會在體內沉積,危害人體健康。食品中鉛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在生產時未對原料進行嚴格驗收,由生產原料或輔料帶入到產品中,亦可能是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的包裝材料中的鉛遷移帶入。 6批次餐飲具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其他污染問題 6批次餐飲具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其他污染問題,分別為徐州市云龍區懶胖子肉蟹煲店使用的筷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鹽城市東臺吃嘛香麻辣燙店使用的小碗(自行消毒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通市通州灣示范區冉啟兵餐飲店使用的面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泰州市泰興市旭昇餐飲店使用的大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鎮江新區丁卯宏好帥烤魚店使用的復用餐盤,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無錫市新吳區祥炆尼餐飲店使用的小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即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潔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滌劑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鈉,是一種低毒物質,在消毒企業中廣泛使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采用化學消毒法的餐(飲)具的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應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可能是部分單位使用的洗滌劑不合格或使用量過大,未經足夠量清水沖洗或餐具漂洗池內清洗用水重復使用或餐具數量多,造成交叉污染,進而殘存在餐(飲)具中。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中檢出大腸菌群,存在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餐(飲)具中大腸菌群應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產品消毒方式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不徹底未達到消毒滅菌效果,也有可能是產品經消毒后存放條件不當或操作不規范而被二次污染造成的。 針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依法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規定,山藥中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3mg/kg。吞食有害,對水生生物有極高毒性,可能對水體環境產生長期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