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第39期通告,檢出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薯類和膨化食品、食用農產品和水產制品等6大類食品21批次樣品不合格。 10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10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徐州萬庭芳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大蔥,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常州市新北區湯莊綜合市場季玉梅銷售的生姜,噻蟲胺和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通市如皋市杰德蔬果超市銷售的芹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徐州市新沂市品尚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蘇州市吳江區黎里鎮歐德福商業管理蘆墟加盟店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京市六合區徐止棟水果店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泰州市許莊農貿市場張志德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宿遷市沭陽縣福壹家購物中心萬達廣場加盟店銷售的鳊魚(活),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蘇州市吳中區木瀆徐水龍水產攤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和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京百緣樂農貿市場管理有限公司攤位水產區1-2號(張榮彪)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地西泮為苯二氮卓類鎮靜催眠藥,臨床上具有抗焦慮、鎮靜催眠、抗驚厥、抗癲癇及中樞性肌肉松弛作用。長期食用檢出地西泮的食品,可能會引起嗜睡、頭昏、乏力和記憶力下降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規定,地西泮為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獸藥。淡水魚中檢出地西泮的原因,可能是為降低新鮮活魚對外界的感知能力,保證其經運輸后仍然鮮活而違規使用。 恩諾沙星屬于喹諾酮類合成抗菌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魚的皮+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恩諾沙星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長期攝入恩諾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引起頭暈、頭痛、睡眠不良、胃腸道刺激或不適等癥狀。 噻蟲嗪是一種具有觸殺、胃毒和內吸作用的殺蟲劑,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體內,并在木質部向頂傳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嗪在蔥和生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3mg/kg。 噻蟲胺屬新煙堿類殺蟲劑,具有內吸性、觸殺和胃毒作用,對蚜蟲、斑潛蠅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在芹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4mg/kg,在根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 4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淮安市淮陰區高記私房菜館使用的消毒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揚州市江蘇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高郵通湖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濱海成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即食醉蟹鉗500克,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鹽城市亭湖區五星街道天富閣酒樓使用的大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淮安市江蘇蘇果超市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徐州市誠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鍋巴(麻辣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中檢出大腸菌群,存在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餐(飲)具中大腸菌群應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產品消毒方式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不徹底未達到消毒滅菌效果,也有可能是產品經消毒后存放條件不當或操作不規范而被二次污染造成的。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鎮江市潤州區吉客隆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宿遷蘇潤食品生產有限公司生產的沙琪瑪(芝麻味),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江蘇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常州金壇新天地分公司銷售的楊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和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是食品工業中常用的一種防腐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長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肝臟積累性中毒,危害肝臟健康。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違規使用。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防腐劑被廣泛用于食品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得在新鮮水果中使用。楊梅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種植或經營主體為延長食品保質期,超范圍使用相關食品添加劑。長期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影響。 糖精鈉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劑,在人體內不被吸收,不產生熱量,大部分經腎排出而不損害腎功能。但如果長期攝入糖精鈉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影響腸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使食欲減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新鮮水果中不得使用糖精鈉(以糖精計)。楊梅中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的原因,可能是種植或經營主體為增加產品甜度而超范圍使用甜味劑。 2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無錫市太福德百貨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河北省武強縣利民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多彩花生(裹衣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鹽城市射陽縣海通鎮新瑞超市銷售的標稱阜寧縣阜虹食品有限公司阜匯分公司生產的京果(糕點),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敗的早期指標。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品一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但長期食用嚴重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過氧化值(以脂肪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被氧化,也可能與產品儲存條件控制不當有關。 酸價,又稱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導致腸胃不適。酸價(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此外,還有2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污染問題,1批次食品檢出生物毒素問題,分別為揚州市邗江區振楠餐飲店使用的筷子(復用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通市如皋市鮮香小吃店使用的筷子(復用餐飲具餐館自行消毒),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鎮江市丹徒區寶堰潘隨心生鮮超市銷售的花生米(生干籽類),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依法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