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第7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12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 其中,11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超標,分別為慈溪市勝山祉藝水果攤銷售的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義烏市中心菜市場樓曉芳攤位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浙江金華中洋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芙峰街店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余姚市李志安水產批發部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臺州市路橋區橫街鎮菜市場陳建國攤位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溫嶺市潤興自選店銷售的精品香蕉,噻蟲嗪、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舟山市定海區里島餐飲店購進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麗水市蓮都區欣溢超市銷售的精品香蕉,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寧波市江北幸發蔬菜攤銷售的長豇豆,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溫嶺市大溪韓比便利店銷售的豇豆,倍硫磷、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象山江玲餐廳購進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嗪是一種全新結構的第二代煙堿類高效低毒殺蟲劑,用于葉面噴霧及土壤灌根處理,其施藥后迅速被內吸,并傳導到植株各部位,對刺吸式害蟲如蚜蟲、飛虱、葉蟬、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規定,香蕉中噻蟲嗪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 mg/kg。噻蟲嗪屬于低毒農藥,一般不會引起中毒事故。噻蟲嗪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菜農對使用農藥的安全間隔期不了解,從而違規使用或濫用農藥。 倍硫磷是一種廣譜、高效的有機磷殺蟲劑,對多種害蟲有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豆類蔬菜中倍硫磷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豇豆中倍硫磷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菜農對使用農藥的安全間隔期不了解,從而違規使用農藥。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類抗菌藥,具有抗菌譜廣等特點,曾廣泛用于畜禽及水產養殖業。硝基呋喃類原型藥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其代謝物和蛋白質結合后穩定,故檢測其代謝物來反映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長期大量食用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的食品,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引起過敏反應、胃腸道反應、多發性末梢神經炎等。《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中規定,呋喃西林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恩諾沙星屬于喹諾酮類合成抗菌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魚的皮+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恩諾沙星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長期攝入恩諾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引起頭暈、頭痛、睡眠不良、胃腸道刺激或不適等癥狀。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為溫州市甌海融悅中心農貿市場楚亞糧食復制品店銷售的河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在食品生產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防腐劑,毒性較低,對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強,按標準規定的范圍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米粉制品不得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造成米粉制品中脫氫乙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個別生產經營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范圍使用了該添加劑,或者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含有該添加劑含量。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