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分析試驗室用水的級別、規格、取樣及貯存、試驗方法和試驗報告。
本標準適用于化學分析和無機衡量分析等試驗用水。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用不同級別的水。
2、規范引用文件
下面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用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改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適用于本標準。
①GB/T 601 化學試劑 標準滴定溶液的制備
②GB/T 602 化學試劑 雜質測定用標準溶液的制備
③GB/T 603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
④GB/T 9721 化學試劑 分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通則(紫外和可見光部分)
⑤GB/T 9724 化學試劑 pH值測定通則
⑥GB/T 9740 化學試劑 蒸發殘留測定通用方法
3、外觀
分析實驗室用水目視外觀應為無色透明液體。
4、級別
分析實驗室用水的原水應為飲用水或適當純度的水。
分析實驗室用水共分為三個級別:一級水、二級水和三級水。
4.1一級水
一級水用于有嚴格要求的分析試驗,包括對顆粒有要求的試驗。如高效液相色譜分析用水。
一級水可用二級水經過石英設備蒸餾或交換混床處理后,再經0.2μm微孔濾膜過濾來制取。
4.2二級水
二級水用于無機衡量分析等試驗,如原子吸收光譜分析用水。 二級水可用多次蒸餾或離子交換等方法制取。
4.3三級水
三級水用于一般化學分析試驗。
三級水可用蒸餾或離子交換等方法制取。
5、規格
分析實驗室用水的規格見表1。
表1:分析實驗室用水的水質規格
名稱
一級
二級
三級
pH值范圍(25℃)
--
--
5.0~7.5
電導率(25℃)/(mS/m)
≤0.01
≤0.10
≤0.50
可氧化物質含量(以O計)/(mg/L)
--
≤0.08
≤0.4
吸光度(254nm,1cm光程)
≤0.001
≤0.01
--
蒸發殘渣(105℃±2℃),mg/L
--
≤1.0
≤2.0
可溶性硅(以SiO2計),mg/L
≤0.01
≤0.02
--
注1:由于在一級水、二級水的純度下,難以測定其真實的pH值,因此,對一級水、二級水的pH值范圍不做規定。
注2:由于在一級水的純度下,難以測定可氧化物質和蒸發殘渣,對其限量不做規定。可用其他條件和制備方法來保證一級水的質量。
6、取樣及貯存
6.1 容器
6.1.1 各級用水均使用密閉的、專用聚乙烯容器。三級水也可使用密閉、專用的玻璃容器。
6.1.2 新容器在使用前需用鹽酸溶液(質量分數為20%)浸泡2d~3d,再用待測水反復沖洗,并注滿待測水浸泡6h以上。
6.2 取樣
按本標準進行試驗,至少應取3L有代表性水樣。
取樣前用待測水反復清洗容器,取樣時要避免沾污。水樣應注滿容器。
6.3 貯存
各級水在貯存期間,其沾污的主要來源是容器可溶成分的溶解、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和其它雜質。因此,一級水不可貯存,使用前制備。二級水、三級水可適量制備,分別貯存在預先經同級水清洗過的相應容器中。 各級用水在運輸過程中應避免沾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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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分析試驗室用水的級別、規格、取樣及貯存、試驗方法和試驗報告。
本標準適用于化學分析和無機衡量分析等試驗用水。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用不同級別的水。
2、規范引用文件
下面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用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改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適用于本標準。
①GB/T 601 化學試劑 標準滴定溶液的制備
②GB/T 602 化學試劑 雜質測定用標準溶液的制備
③GB/T 603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
④GB/T 9721 化學試劑 分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通則(紫外和可見光部分)
⑤GB/T 9724 化學試劑 pH值測定通則
⑥GB/T 9740 化學試劑 蒸發殘留測定通用方法
3、外觀
分析實驗室用水目視外觀應為無色透明液體。
4、級別
分析實驗室用水的原水應為飲用水或適當純度的水。
分析實驗室用水共分為三個級別:一級水、二級水和三級水。
4.1一級水
一級水用于有嚴格要求的分析試驗,包括對顆粒有要求的試驗。如高效液相色譜分析用水。
一級水可用二級水經過石英設備蒸餾或交換混床處理后,再經0.2μm微孔濾膜過濾來制取。
4.2二級水
二級水用于無機衡量分析等試驗,如原子吸收光譜分析用水。 二級水可用多次蒸餾或離子交換等方法制取。
4.3三級水
三級水用于一般化學分析試驗。
三級水可用蒸餾或離子交換等方法制取。
5、規格
分析實驗室用水的規格見表1。
表1:分析實驗室用水的水質規格
名稱
一級
二級
三級
pH值范圍(25℃)
--
--
5.0~7.5
電導率(25℃)/(mS/m)
≤0.01
≤0.10
≤0.50
可氧化物質含量(以O計)/(mg/L)
--
≤0.08
≤0.4
吸光度(254nm,1cm光程)
≤0.001
≤0.01
--
蒸發殘渣(105℃±2℃),mg/L
--
≤1.0
≤2.0
可溶性硅(以SiO2計),mg/L
≤0.01
≤0.02
--
注1:由于在一級水、二級水的純度下,難以測定其真實的pH值,因此,對一級水、二級水的pH值范圍不做規定。
注2:由于在一級水的純度下,難以測定可氧化物質和蒸發殘渣,對其限量不做規定。可用其他條件和制備方法來保證一級水的質量。
6、取樣及貯存
6.1 容器
6.1.1 各級用水均使用密閉的、專用聚乙烯容器。三級水也可使用密閉、專用的玻璃容器。
6.1.2 新容器在使用前需用鹽酸溶液(質量分數為20%)浸泡2d~3d,再用待測水反復沖洗,并注滿待測水浸泡6h以上。
6.2 取樣
按本標準進行試驗,至少應取3L有代表性水樣。
取樣前用待測水反復清洗容器,取樣時要避免沾污。水樣應注滿容器。
6.3 貯存
各級水在貯存期間,其沾污的主要來源是容器可溶成分的溶解、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和其它雜質。因此,一級水不可貯存,使用前制備。二級水、三級水可適量制備,分別貯存在預先經同級水清洗過的相應容器中。 各級用水在運輸過程中應避免沾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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