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認證、資質認定、實驗室認可三者區別?
2006年2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布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資質認定的形式包括計量認證和審查認可。”
計量認證是根據國家計量規范對該實驗室的計量器具精度的認證,代號CMA。
實驗室認可是對實驗室的試驗能力進行的認證(包括可實施的試驗項目、最大可實施的試驗參數等等),代號CNAS。(原CNAB、CNAL已經統一歸入CNAS)
上述兩者都是實驗室的資質認定。
除上述二者之外,還有CAL中國質量審查認可,用于對國家級質監中心和省級質監站的資格認定。
資質認定和實驗室認可的異同點
資質認定和實驗室認可的主管部門都是認監委,評審準則基本相同,評審過程和方式也基本相同。
1. 對象和范圍不同:
實驗室認可:包括所有的實驗室,檢測、校準實驗室,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均可;
計量認證等:是檢測實驗室,必須是第三方。
2. 依據和性質不同:
實驗室認可:國際通行的ISO/IEC17025,自愿的;
計量認證:我國的法律法規《計量法》《標準化法》《質量法》《認證認可條例》,強制的。
3. 實施主體和效力不同:
實驗室認可: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統一管理,統一實施,統一發證,國際互認;
計量認證:國務院主管部門和省部級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兩級管理,國家認監委和省部發證,檢測報告具有法律效力。
4.認證中的計量認證
計量認證是資質認定的一種形式。例如國家認監委和地方質檢部門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計量檢定、測試設備的工作性能、工作環境和人員的操作技能和保證量值統一、準確的措施及檢測數據公正可靠的質量體系能力進行的考核就是計量認證。
CMA國家計量認證標志,這是做為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最基本的要求。
計量認證是我國通過計量立法,對為社會出具公證數據的檢驗機構(實驗室)進行強制考核的一種手段,也可以說是具有中國特點的政府對實驗室的強制認可,具有法律效力。
為保證檢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會出具公證性檢測報告的質量檢測機構必須獲得“計量認證”資質,否則構成違法。計量認證分為“國家級”和“省級”兩級。
什么情況下申請?
實驗室認可申請?
a.承擔進出口商品檢驗、進出境人員檢疫、進出境動植物檢疫任務的實驗室;
b.有國際合作事務的實驗室;
c.在國外承攬工程建設項目的公司的實驗室;
d.國家、行業或部門權威實驗室。以上這些實驗室均應申請實驗室認可,以達到與國際接軌的目的。
資質認定申請?
a.產品或工程質量檢驗機構;
b.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獨立實驗室;
c.承擔第三方檢測任務的實驗室。以上這些實驗室必須申請并通過資質認定,取得合法檢測實驗室的地位。
什么情況下兩者都需要申請?
以上兩種情況同時存在時,既要申請資質認定也應申請實驗室認可。
什么情況下兩者都不需要申請?
a.只為本單位服務,不對外提供數據和結果的企事業單位內部的實驗室;
b.單純科研或教學性質的實驗室。
實驗室認可與資質認定的上述區別是歷史的原因造成的,隨著我國政府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發展,實驗室認可與資質認定最終將會合并。
檢驗報告上“CMA”“ CAL”“ CNAS”的含義
檢測報告上往往會帶有“CMA”“CAL”“ CNAS”這三個標識,其含義分別是:
CMA:表明該機構已經通過了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計量認證。
CAL標識:表明該機構獲得了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審查認可(驗收)的授權證書。
CNAS標識:表明該機構已經通過了指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的認可。CNAS認可是由中國合格評定認可委員會實施的認可活動,是一種自愿行為,任何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實驗室均可申請認可。
實驗室認可CNAS、計量認證CMA和審查認可CAL的主要區別
類別 |
計量認證 |
審查認可 |
實驗室認可 |
目的 |
管理水平和技術能力評定 |
管理水平和技術能力評定 |
管理水平和技術能力評定 |
法律依據 |
《計量法》22條 |
《標準化法》19條、《產品質量法》19條 |
GB/T27025-2008(等同采用ISO/IEC17025:2005) |
評審依據 |
《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 |
《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 |
CNAS-CL01:2006《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 認可準則》(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 |
性質 |
強制 |
強制 |
自愿 |
評審對象 |
向社會出具公正數據的第三方檢測/校準實驗室 |
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設置或授權的質檢機構 |
社會各界第一、二、三方檢測/校準實驗室 |
類型 |
國家和省兩級認定 |
國家和省兩級認定 |
國家實驗室認可 |
實施機構 |
省級以上質量監督部門及國家計量認證行業評審組 |
省級以上質量監督部門及國家計量認證行業評審組 |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 |
考核內容 |
《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19個要素),比實驗室認可增加了19條特殊要求(修改采用用ISO/IEC 17025:2005) |
《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19個要素),比實驗室認可增加了19條特殊要求(修改采用用ISO/IEC 17025:2005) |
公正性和技術能力CNAS/CL01:2006《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25個要素) |
考核結果 |
發證書,使用CMA標志 |
發證書,使用CAL標志 |
發證書,使用CNAS標志 |
使用范圍及特點 |
在通過認定的范圍內,可提供公正數據,國內通用。 |
對承擔產品是否符合標準的檢驗任務和承擔其他標準實施監督檢驗任務的檢驗機構的檢測能力以及質量體系進行的審查。國內 通用。 |
國際通常做法,CNAS已與亞太地區實驗室認可和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簽訂了互認協議(APLAC-MRA)。但不能取代審查認可和資質 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