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的有關技術政策法規、技術標準、施工規范和試驗規程。對本實驗室的試驗、檢測及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二.負責完成項目經理部下達的各項試驗檢測任務。為工程的正常施工提供準確的試驗檢驗數據。
三.負責編制實驗室試驗、檢測工作計劃,對試驗、檢測質量負責。
四.負責試驗記錄、報告、臺帳的建立,做好試驗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上級要求上報的資料及時上報并做好實驗室年終工作總結。
五.提出工地實驗室人員需求計劃,建立實驗室人員臺帳,負責本實驗室試驗人員的專業知識學習、業務技術培訓和思想教育工作。
六.按照局相關制度要求,提出本工地實驗室儀器設備的購置、更新、改造及修理和報廢計劃;并組織儀器設備送檢和校驗。
七.收集各類試驗科技信息,努力學習新技術、新試驗規程和新測試方法,做好新技術、新材料的試驗和推廣應用工作。
八.組織人員深入施工現場,加強現場管理;了解施工情況,解決施工中與試驗的有關施工技術難題;做好實驗室危險源和環境因素辨識和評價工作,制定并落實相應的控制措施。
九.參加本標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檢查及事故分析會議。提出本標段節約原材料、降低工程成本及提高工程質量的意見。
十.完成項目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