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藥是用來預防、治療和診斷動物疾病的藥物。這里說的很明確,獸藥的使用對象是動物,它包括所有的家畜、家禽、各種飛禽走獸等野生動物和魚類等;而不包括人類。防治人類疾病的藥物的是人醫用的藥。盡管在一些情況下,可以用人醫用的藥物來治療動物的疾病;但是從法制上來說,不能用治療動物的獸藥來治人的疾病。
獸藥與人用藥不同之點如下:
1. 獸藥是專門為防治動物的疾病而制做的,它適合于動物的生理機能、代謝特點和一些特有的動物病。
2. 獸藥的許多劑型,以及規定的用藥劑量,和使用的投藥途徑與方法,都是根據動物的本身特點而制定的。例如許多藥物都是大劑量規格,是專門為某些大動物制做的;某些藥物適合于混在水或飼料內,只適合動物使用。
3. 人與種屬不同的各種動物,對藥物的反應差異有時很大;比如反芻動物對某些麻醉藥比較敏感;牛對汞劑耐受性很低;禽類對呋喃類藥物易發生中毒;抗生素對草食動物易引起消化機能失常等等。所以人用藥與獸藥在使用上有嚴格的界限。
4. 由于動物受到本身經濟價值的限制,一般不使用價格高昂的藥品。因此,人醫日常使用的藥物種類和獸醫使用的藥物,也有所不同。
以上幾點,都是獸藥和人醫用藥的不同之處,但其中最主要的,還是由于藥物不是一般的物品,使用正確時,可以治病防病;使用不當時,會出現種種事故,甚至危及生命,涉及職業的工作范圍,以及法律等問題。所以說:人藥、獸藥應分別由人醫、獸醫各司其職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