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養殖品種。確定養殖品種要有遠見,要有目的地選擇市場有銷路、經濟效益看好的品種來主養,對于現階段養殖技術尚未成熟、飼料沒有保障、苗種來源困難或市場所占份額較小、價格起伏較大的種類,如鱖魚、烏鱧、黃鱔、白鯧等,做計劃時一定要慎重選擇,把握性不大的品種不要盲目大規模飼養,但可以先進行小面積試養或套養,待取得成熟的經驗后再擴大養殖面積,以規避風險。
二、養殖周期。養殖周期指飼養魚類從苗種養成商品魚所需要的時間。應選擇周期短、資金回收快、市場需求旺盛、經濟效益高的品種來養殖。要根據起捕的規格、次數來確定放養魚種的規格。對于養殖周期長的品種,要先進行技術考證和養殖經濟效益預測,切不可草率行事。
三、混養比例。制訂放養規劃要以魚類的食性和棲息習性為基礎,綜合考慮飼料來源等因素合理確定養殖品種的比例,以充分利用放養水面的餌料和水體資源,發揮養殖魚類之間的互利關系,適當增加整個水體的放養密度,從而提高魚塘的產量和經濟效益。一般情況下,池塘中的天然和人工餌料主要是浮游生物、底棲生物、水草、旱草、有機碎屑和各種商品飼料。天然餌料為不同的魚所利用,而投喂的商品餌料,主要被草魚、鯉魚等搶食能力強的魚所食,部分較小的顆粒被鯽魚、團頭魴和各種小規格魚種所食,還有一部分粉狀的飼料也能被鰱、鳙魚所利用,全部商品飼料均能直接有效地得到消耗利用。吃食性魚類的糞便可為鰱、鳙魚提供大量有機碎屑,為浮游生物提供充足的肥料,起到餌料再利用的作用。同時鰱、鳙魚還起到調節水質、降低水環境富營養化的作用。
四、放養密度和規格。放養密度和產量在一定的范圍內成正比,放養密度增加,產量也隨之增加。但是合理的放養密度要在水面達到最高產量的同時,必須保證出池商品魚達到市場要求的規格,才能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所以放養密度的確定要根據池塘管理水平以及資金投入的情況而定。不同的品種增重倍數不同,放養密度一般以魚類的產量除以該種魚的增重倍數,得出放養該種魚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