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對植物的損害分為急性和慢性兩種。急性藥害在噴藥幾小時至數日內即表現出來,如葉片(果實)出現斑點、黃化、失綠、枯萎、卷葉、落葉落果、縮節簇生等。慢性藥害得經過較長時間才會表現出來,如光合作用減弱、花芽形成及果實成熟延遲、個小、畸形、風味色澤惡化等。一旦發現果樹遭受藥害,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解救。
1、噴高錳酸鉀。高錳酸鉀是一種強氧化劑,對多種化學物質都具有氧化分解作用。噴灑6000倍高錳酸鉀溶液,能有效地緩解藥害。
2、用清水沖洗。多數化學藥劑均不耐水沖刷,如果施藥濃度過大造成藥害,要用噴霧器裝滿清水,朝果樹葉片反復清洗,以沖刷掉殘留在葉片表面的藥劑。
3、暫停用同類藥。在藥害完全解除之前,盡量減少使用農藥,尤其是同類農藥要停止使用,以免加重藥害。
4、緊跟施肥水。果樹發生藥害后,應結合澆水補充速效化肥,并中耕松土。同時,應在葉面噴施0.3-0.5%尿素和0.2-0.3%磷酸二氫鉀等,以改善果樹營養狀況,增強根系吸收能力。操作時,應在上午10時前和下午4時后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