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竹春筍的采挖與留養既是對竹林中林副產品的收獲利用,也是墾翻林地、調節竹林結構、密度和質量的一種手段。挖筍留筍質量的好壞將直接影響竹林今后的生長發育,F特將挖、留春筍的技術介紹如下:
1、挖春筍。“立春”后出土的毛竹筍稱春筍,它的出筍期分三個階段:初期,在2月上旬至4月上旬;中期,在4月中、下旬;后期,在5月及其后。凡出筍初期和后期的春筍,因成竹的可能性很小,可以全部采挖。而中期出土的春筍,因個體大、健壯、生命力強,應選留其大部分養育成竹。應挖去的是小徑筍、弱筍、淺鞭筍、歪頭筍、小筍、退筍等。退筍的特征是:晴天的上午筍尖無露水、筍殼脫毛、色暗、質軟。挖筍時不要傷害竹鞭、鞭根和鞭芽。挖筍后要立即覆土填平筍穴。
2、留筍養竹。在春筍出土中期的4月中、下旬,選留個體粗大、健壯、無病蟲害、無損傷、且分布均勻的春筍作養育新竹之用。留筍的數量是:大年40—70株/畝,即留筍的株行距為3.1—4.1米。小年10—20株/畝,即留筍的株竹距5.8—8.2米;曛裆30—50株/畝,留筍的株行距3.7—4.7米。無論哪種竹山,所留筍的株行距都應分布均勻。除留養部分外,其余部分可全部采挖利用。所挖春筍應在當天剝殼蒸煮并在流水中浸泡后,曬干或烘干,不能過夜,否則會使筍體老化變質。為了更好地護筍養竹,應在“清明”前后封山育竹1—2個月,嚴禁人獸危害春筍和幼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