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都有一定的保質期,在保質期內使用才能確保安全有效。農作物一旦使用了超過保質期的農藥,非但不能起到治病滅蟲的效果,相反還會使病蟲害產生抗藥性,貽誤防治病蟲害的最佳時期,給防治帶來困難或無法防治,更為主要的是使農作物產生藥害,造成不可彌補的后果。因此,農民朋友一定要禁止使用過期農藥。
一、農藥失效鑒別七法
1、直觀法。對粉劑農藥,先看藥劑外表,如果明顯受潮結塊、藥味不濃或有其他異味,并能用手搓成團,這類藥基本失效;對乳劑農藥,先將藥瓶靜置,如果藥液混濁不清或出現分層(即油水分離),有沉淀物生成或絮狀物懸浮,藥劑已經失效。
2、加熱法。適用于粉劑農藥。取農藥5-10克,放在一塊金屬片上加熱,如果產生大量白煙,并有濃烈的刺鼻氣味,說明藥劑良好。否則,說明已經失效。
3、漂浮法。適用于可濕性粉劑農藥。先取200克清水一杯,再稱取1克農藥,輕輕地、均勻地撒在水面上,仔細觀察。在1分鐘內濕潤并能溶于水的是未失效的農藥,否則即為失效農藥。
4、懸浮法。適用于可濕性粉劑農藥。取農藥30-50克,放在玻璃容器內,先加少量水調成糊狀,再加入150-200克清水攪勻,靜置10分鐘觀察,未失效的農藥溶解性好,藥液中懸浮的粉粒細小,沉降速度慢且沉淀量少,失效農藥則與之相反。
5、振蕩法。適用于乳劑農藥,對于出現油水分層的農藥,先用力振蕩藥瓶,靜置1小時后觀察,如果仍出現分層,說明藥劑已經變質失效。
6、熱熔法。適用乳劑農藥。把有沉淀物的農藥連瓶一起放入溫水(水溫不可過高,以50-60℃為宜)中1小時后觀察。若深沉物溶解,說明藥劑尚未失效,待沉淀物溶解后還能繼續再用;若沉淀物很難溶解或不溶解,說明已經失效。
7、稀釋法。適用于乳劑農藥。取農藥50克,放在玻璃瓶中,加水150克,用力振蕩后靜置30分鐘。如果藥液呈均勻的乳白色,且上無浮油,下無沉淀,說明藥劑良好。否則既為失效農藥,上層浮油愈多,藥性愈差。
二、剩余農藥巧保管。剩余的農藥存放不當,會降低殺蟲效果,甚至產生藥害。因此,農戶當年購買的農藥尚未用完,準備明年再用,在保管過程中要做到以下幾點:
1、密封保存。一些農藥易揮發失效,造成空氣污染,保管時一定要把瓶蓋擰緊,實行密封。
2、保持溫度。大多數粉劑農藥在高溫情況下,其質量容易受影響。溫度越高,農藥越容易融化、分解、揮發,甚至燃燒爆炸。一些乳劑農藥在遇到高溫后,也會破壞其乳化性能,降低藥效。而有些瓶裝液體農藥當遇到低溫后結凍,形成塊狀,或使瓶子炸裂,在保管這類農藥時應保持室內溫度在1℃以上。
3、避光。有些農藥怕光照,長期見光暴曬,會引起農藥分解變質和失效,在保管時要避免高溫和日曬。
4、保持干燥。粉劑農藥和植物調節劑,很容易吸潮結塊。所以,保管存放農藥的場所應當保持干燥,嚴防漏雨飄雪。還要留有窗戶,以便通風換氣,保持相應濕度在75%以下。
5、避免混放。農藥分為堿性、酸性和中性。堿性農藥有敵稗、石硫合劑、波爾多液等;酸性農藥有溴氰菊酯等;中性農藥有克瘟散等。這三種不同性質的農藥,在貯存保管時要隔開存放,距離保持在0.5米以上,否則,會使農藥變質失效。
6、嚴謹混裝。對用當年沒不完的兩種農藥,不能混裝在一個瓶內,以免失效。
三、剩余農藥貼好標簽。農戶貯存的剩余農藥一定要有完整的瓶貼,農藥品名、批號、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字樣要清晰。對瓶貼損壞的,農戶一定寫好農藥的保質期與使用注意事項,貼在農藥的外包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