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在已獲證單元中增加規格,應提供由指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該規格產品檢驗報告,并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從簡的原則進行審查,必要時可對生產條件進行補充審查。
已獲證企業增加申證單元,企業應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申領生產許可證的申請,并根據相關產品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必要的生產條件審查和產品檢驗后,可以擴大《食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范圍。
對未進行補充申請而擅自擴大許可范圍生產加工食品的企業,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其擴大范圍的食品按無證查處,依法給予相應的處罰。
已獲證企業增加申證單元,企業應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申領生產許可證的申請,并根據相關產品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必要的生產條件審查和產品檢驗后,可以擴大《食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范圍。
對未進行補充申請而擅自擴大許可范圍生產加工食品的企業,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其擴大范圍的食品按無證查處,依法給予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