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爾丹(J.B.S.Haldane 1949)提出來的表示進化速度的單位。進化速度可用某一個合適測定值X的時間增加率dx/dt來表示。
測定值在t年內(nèi)由X1變化為X2 ,則可以對進化率予以(1/t)(lnk2-lnx1 )的定義。霍爾丹把t=100萬年,X2=eX1 或X2=X1/e(其中e是自然對數(shù)的底)時的進化速度作為一個達爾文。實際應用時可以當作每1,000年為0.1%的增減。就各種動物進行調(diào)查的結(jié)果顯示,如恐龍類的體長在35×106年中增加了3—4倍,其年變化率是0.2-6×10-8;馬齒大小的變化率略超過恐龍體長的變化率,平均為40毫達爾文(1達爾文=1,000毫達爾文)。對比之下,從猿人階段到現(xiàn)代人類其頭容積和高度都大為增加,北京猿人的比頭高為54.1,而現(xiàn)代人類的比頭高是73.6。如果北京猿人生活的年代是在50萬年以前,則其年變化平均為6.2×10-7,接近1達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