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軟骨瘤為良性骨腫瘤,又稱骨疣。有單發性和多發性兩種。單發性約占90%,無遺傳性;多發性者與遺傳有關,屬先天性骨骼發育異常。常引起骨骼發育障礙,常造成四肢長骨短縮或彎曲畸形,身材矮小,稱為骨軟骨瘤病。 骨軟骨瘤很少惡變。如腫瘤在短時間內生長迅速,尤其成人后生長迅速者,應懷疑惡變之可能。惡變之骨軟骨瘤稱軟骨肉瘤。
臨床表現
1.好發于青少年。好發于四肢長骨干骺端,最常見于膝關節周圍之股骨下端及脛骨上端,約占50%。發生于脊椎突向椎管內可引起截癱。 2.關節周圍腫塊常為首發癥狀,一般無癥狀。腫瘤較大者壓迫附近的肌腱、血管和神經時出現疼痛。 3.多發性病者,身體矮小,畸形重者可有關節功能障礙。 4.發生于脊椎椎體后緣或附件部位并向椎管內生長者,可有脊髓或馬尾神經壓迫癥狀。 5.X線攝片顯示在長管骨干腄端有蒂狀,鹿角狀或丘狀骨性凸起,有的腫瘤表面有散在的鈣化點。當腫瘤生長迅速,有大量棉絮狀鈣化影時,提示有惡變的可能。
診斷依據
1.多發于青少年,好發于長骨干骺端,單發或多發,多發者常伴有骨骼發育異常。 2.腫瘤起自干骺端,形狀不一,可出現神經壓迫癥狀或關節功能障礙。 3.惡變少見。如成年后腫瘤繼續生長,且迅速,應疑惡變為軟骨肉瘤。 4.X線攝片及病理檢查可確診。
治療原則
1.腫瘤細小,發育停止后大多數腫瘤停止生長,無需特殊治療。 2.如局部不適,腫瘤較大并壓迫周圍組織產生癥狀及發育停止后腫瘤繼續增大時應及時手術切除。切除時應將包括骨軟骨瘤的纖維包膜、軟骨帽、瘤體連同基底部分正常骨組織一起切除。 3.腫瘤切除后應作病理檢查。
用藥原則
1.腫瘤細小,發育停止后腫瘤不再生長者,不需要用任何藥物。 2.對于需要手術者,術前、后可酌情應用青酶素、慶大酶素以預防感染。時間3—5天。 3.如腫瘤發生截癱,則按脊髓、神經損傷加用藥物。
輔助檢查
1.腫瘤細小,一般僅作X線攝片助診斷; 2.對手術患者,除基本檢查外酌情考慮可選檢查和特需檢查; 3.脊椎的骨軟骨瘤有神經壓迫癥狀者,可選擇CT或核磁共振檢查。
療效評價
1.治愈:腫瘤完全切除,傷口愈合,功能完全恢復。 2.好轉:腫瘤基底部未完全切除,傷口愈合,功能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