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分型
1分離性遺忘癥(癔癥性遺忘);2分離性漫游癥(癔癥性漫游);3分離性身份障礙(癔癥性雙重或多重人格);4癔癥性精神病;5轉換性運動和感覺障礙(轉換性癔癥);6其它癔癥形式。
診斷依據
1分離性遺忘癥(癔癥性遺忘):符合癔癥診斷依據;以階段性或事件遺忘為主要臨床表現,所遺忘的那一段時間或事件對病人具創傷性和使病人痛苦;不具有器質性遺忘癥特點,如以短程記憶損害為主的進行性遺忘癥,頭部外傷后的逆行性遺忘癥等。2分離性漫游癥(癔癥性漫游):從住所和常去的地方離開出走,不辭而別;發生在白天醒覺時;事先無任何目的構想,開始和結束都是突然的;在漫游過程中保持著基本的自我照料(飲食、個人、衛生等) 以及與陌生人的簡單交往(如搭車、問路),膚淺的短暫接觸看不出有明顯的精神異常;有身份覺察障礙;事后有遺忘。3分離性身份障礙(癔癥雙重或多重人格):急起的一過性精神障礙;自己身份覺察障礙,常見形式為鬼怪或死者的亡靈等附體,取代病人身份;對周圍環境缺乏充分的覺察;沒有妄想、幻覺等精神癥狀。4癔癥性精神病:反復出現幻想性生活情節與片斷的幻覺妄想、意識朦朧、神游癥、表演性矯飾動作,幼稚與紊亂的行為;病程持續數周,可有短暫間歇期;自知力不充分,對疾病泰然漠視。5轉換性運動和感覺障礙(轉換性癔癥):有心理、社會因素作為誘因;肢體癱瘓,不能站立、步行等;臨床表現形式與神經解剖生理相矛盾;排除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
治療原則
采用心理治療、藥物治療、物理治療相配合的綜合治療措施,其中以心理治療尤其重要。心理治療:暗示治療;催眠治療;解釋性心理療法;分析性心理療法;行為療法;家庭治療。
用藥原則
苯二氮卓類藥物,有明顯精神性癥狀或癔病性精神病人,可使用抗精神病藥物,從小劑量開始,以控制癥狀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