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源性休克是指由于心臟功能極度減退,導致心輸出量顯著減少并引起嚴重的急性周圍回圈衰竭的一種綜合征。其病因以急性心肌梗塞最多見,嚴重心肌炎、心肌病、心包填塞、嚴重心律失常或慢性心力衰竭終末期等均可導致本癥。本病死亡率極高,國內報道為70-100%,及時、有效的綜合搶救可望增加患者生存的機會。
臨床表現
1.嚴重的基礎心臟病表現; 2.體循環衰竭表現:持續性低血壓、少尿、意識障礙、末梢紫紺等;亦可同時合并急性肺水腫表現; 3.血流動力學指標變化:動脈壓<10.7KPa(80mmHg);中心靜脈壓正常或偏高;心輸出量極度低下。
診斷依據
1.嚴重的基礎心臟病(廣泛心肌梗塞、心肌炎、心包填塞、心律失常、機械瓣失靈等)。 2.休克的典型臨床表現(低血壓、少尿、意識改變等)。 3.經積極擴容治療后低血壓及臨床癥狀無改善或反惡化。 4.血流動力學指標符合以下典型特征:(1)平均動脈壓<8KPa(60mmHg);(2)中心靜脈壓正常或偏高;(3)左室舒張末期充盈壓或肺毛細血管契嵌壓升高;(4)心輸出量極度低下。
治療原則
1.應在嚴密的血流動力學監測下積極開展各項搶救治療。 2.糾正低血容量。 3.合理應用多種血管活性藥物和利尿劑。 4.糾正水電解質及酸堿平衡失調。 5.建立有效的機械輔助回圈。 6.治療原發心臟病。
用藥原則
1.心源性休克病死率極高,治療難度大,各項搶救措施應在嚴密的心臟血流動力學監測下進行,給藥途徑優先考慮經血管直接給藥以盡快獲得療效。 2.心源性休克的治療用藥類型及劑量呈高度個體差異,應結合基礎病變,臨床特點及血流動力學指標綜合制訂全面的治療方案,并隨時進行調整。 3.主動脈內氣囊反搏與藥物治療相配合能提高搶救成功率。
輔助檢查
1.心源性休克病情兇險,死亡率高,應盡早確立診斷并為進一步的搶救治療工作提供盡可能全面、準確的決策資料。各項檢查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早期的檢查專案 應在床邊進行。優先考慮可靠性高、創傷小、能提供關鍵性資料與資訊的專案,必要時有關專案應連續監控或重復檢測。 2.創傷大,非關鍵性專案或無法在床邊完成的檢查可在病情穩定后進行,以免干擾搶救工作或冒過大風險。
療效評價
1.治愈:血流動力學指標穩定,休克癥狀消失,基礎心臟病好轉。 2.好轉:血流動力學指標基本穩定,末梢回圈情況改善。 3.無效:休克癥狀持續存在或進一步惡化。
臨床表現
1.嚴重的基礎心臟病表現; 2.體循環衰竭表現:持續性低血壓、少尿、意識障礙、末梢紫紺等;亦可同時合并急性肺水腫表現; 3.血流動力學指標變化:動脈壓<10.7KPa(80mmHg);中心靜脈壓正常或偏高;心輸出量極度低下。
診斷依據
1.嚴重的基礎心臟病(廣泛心肌梗塞、心肌炎、心包填塞、心律失常、機械瓣失靈等)。 2.休克的典型臨床表現(低血壓、少尿、意識改變等)。 3.經積極擴容治療后低血壓及臨床癥狀無改善或反惡化。 4.血流動力學指標符合以下典型特征:(1)平均動脈壓<8KPa(60mmHg);(2)中心靜脈壓正常或偏高;(3)左室舒張末期充盈壓或肺毛細血管契嵌壓升高;(4)心輸出量極度低下。
治療原則
1.應在嚴密的血流動力學監測下積極開展各項搶救治療。 2.糾正低血容量。 3.合理應用多種血管活性藥物和利尿劑。 4.糾正水電解質及酸堿平衡失調。 5.建立有效的機械輔助回圈。 6.治療原發心臟病。
用藥原則
1.心源性休克病死率極高,治療難度大,各項搶救措施應在嚴密的心臟血流動力學監測下進行,給藥途徑優先考慮經血管直接給藥以盡快獲得療效。 2.心源性休克的治療用藥類型及劑量呈高度個體差異,應結合基礎病變,臨床特點及血流動力學指標綜合制訂全面的治療方案,并隨時進行調整。 3.主動脈內氣囊反搏與藥物治療相配合能提高搶救成功率。
輔助檢查
1.心源性休克病情兇險,死亡率高,應盡早確立診斷并為進一步的搶救治療工作提供盡可能全面、準確的決策資料。各項檢查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早期的檢查專案 應在床邊進行。優先考慮可靠性高、創傷小、能提供關鍵性資料與資訊的專案,必要時有關專案應連續監控或重復檢測。 2.創傷大,非關鍵性專案或無法在床邊完成的檢查可在病情穩定后進行,以免干擾搶救工作或冒過大風險。
療效評價
1.治愈:血流動力學指標穩定,休克癥狀消失,基礎心臟病好轉。 2.好轉:血流動力學指標基本穩定,末梢回圈情況改善。 3.無效:休克癥狀持續存在或進一步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