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搏是指異位起搏點發出的過早沖動引起的心臟搏動,為最常見的心律失常。根據早搏起源部位的不同將其分為房性、室性和結性。其中以室性早搏最常見,其次是房性,結性較少見。 早搏可見于正常人,或見于器質性心臟病患者,常見于冠心病、風濕性心臟病、高血壓性心臟病、心肌病等。早搏亦可見于奎尼丁、普魯卡因酰胺、洋地黃或銻劑中毒;血鉀過低;心臟手術或心導管檢查時對心臟的機械刺激等。
臨床表現
1.可無癥狀或有心悸。 2.心臟聽診有心搏提前,其后有較長間歇期,可有絀脈。 3.頻發室早呈二聯律者可發生暈厥。
診斷依據
1.可無癥狀或有心悸,心臟聽診可有心搏提前,其后較長間歇期。 2.心電圖特征: (1)房性早搏:提前出現房性P波,形態與竇性P波不同,P-R≥0.12秒,其后可有或無QRS波,QRS波正常或因室內差異性傳導而呈寬大畸形,代償間歇不完全性。 (2)室性早搏:提前出現畸形QRS波,時限一般≥0.12秒,QRS波前后無相關的P波,代償間歇為完全性。如早搏夾在2個竇性搏動之間稱間位性早搏;同一導聯上出現2種或2種以上形態的早搏,而配對間期固定者稱多形性室性早搏,配對間期不等者稱多源性室性早搏。 (3)結性早搏:提前出現的QRS波群,其前無相關的P波,或逆行P波可出現在QRS波群之前,之中或之后。P-R間期<0.12秒,代償間歇完全性。
治療原則
1.對無癥狀偶發早搏者無須治療。 2.對伴發于器質性心臟病的早搏,應對其原發病進行治療。 3.對有癥狀頻發早搏者予抗心律失常藥物治療。 4.對癥、支持治療。
用藥原則
1.無癥狀偶發早搏無須治療。 2.連發、多源、多形性Ront室早,應首選利多卡因靜注,或靜滴,早搏減少后改用“A”項中口服藥物維持。 3.補充液體,電解質,維生素。
輔助檢查
1.對正常人早搏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早搏伴有器質性心臟病患者,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或“C”。
療效評價
1.治愈:治療后經動態心電圖監測,早搏消失,心電圖恢復正常。 2.好轉:治療后在動態心電圖監測下,早搏次數明顯減少在50%以上。 3.無效:治療后在動態心電圖監測下,早搏次數減少在50%以下。
臨床表現
1.可無癥狀或有心悸。 2.心臟聽診有心搏提前,其后有較長間歇期,可有絀脈。 3.頻發室早呈二聯律者可發生暈厥。
診斷依據
1.可無癥狀或有心悸,心臟聽診可有心搏提前,其后較長間歇期。 2.心電圖特征: (1)房性早搏:提前出現房性P波,形態與竇性P波不同,P-R≥0.12秒,其后可有或無QRS波,QRS波正常或因室內差異性傳導而呈寬大畸形,代償間歇不完全性。 (2)室性早搏:提前出現畸形QRS波,時限一般≥0.12秒,QRS波前后無相關的P波,代償間歇為完全性。如早搏夾在2個竇性搏動之間稱間位性早搏;同一導聯上出現2種或2種以上形態的早搏,而配對間期固定者稱多形性室性早搏,配對間期不等者稱多源性室性早搏。 (3)結性早搏:提前出現的QRS波群,其前無相關的P波,或逆行P波可出現在QRS波群之前,之中或之后。P-R間期<0.12秒,代償間歇完全性。
治療原則
1.對無癥狀偶發早搏者無須治療。 2.對伴發于器質性心臟病的早搏,應對其原發病進行治療。 3.對有癥狀頻發早搏者予抗心律失常藥物治療。 4.對癥、支持治療。
用藥原則
1.無癥狀偶發早搏無須治療。 2.連發、多源、多形性Ront室早,應首選利多卡因靜注,或靜滴,早搏減少后改用“A”項中口服藥物維持。 3.補充液體,電解質,維生素。
輔助檢查
1.對正常人早搏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早搏伴有器質性心臟病患者,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或“C”。
療效評價
1.治愈:治療后經動態心電圖監測,早搏消失,心電圖恢復正常。 2.好轉:治療后在動態心電圖監測下,早搏次數明顯減少在50%以上。 3.無效:治療后在動態心電圖監測下,早搏次數減少在5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