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由學生自已擬定過程,并親自動手進行實驗,從而得出結論的一種教學方法。發現活動基本由四個既連續又可反復的環節所組成。第一,明確所要發現的問題和過程:(1)確定目標;(2)確定路線、步驟和方法。第二,尋找、搜集和制備觀察實驗的生物材料,以便獲得觀察資料和數據;(3)獲得觀察實驗用的材料;(4)觀察和實驗;(5)記錄(包括繪圖);(6)分析;(7)進一步實驗;(8)記錄。第三,資料和數據的處理:(9)數據的處理(數學統計、表格化、線圖化);(10)分析綜合、推理判斷、歸納概括。第四,得出結論:(l1)發現規律性;(12)提出結論;(13)驗證結論。上述13個項目是基本的項目,它們之間還有若干更小的細節。它們的順序也是模式的,實際會有某些變動,例如某些項目可以刪去,某幾項有時又需要幾經反復才能進入下一項等。總之,上述第一至第四是生物學科學研究在中學生可接受范圍內的縮影。從內容上看,它是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抽象思維和形象思維、理論和實際相結合的一個具體過程。使學生理解這一過程,并能在實際中實行,那么,培養學生獲得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目的就算基本上達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