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時間接觸噪聲后對機體產生的不良作用。在居住環境中,噪聲主要來自生產噪聲、交通運輸噪聲和生活噪聲。噪聲的強度用聲級表示,單位是分貝。在居住環境中,較安靜的夜晚是30分貝,白天車輛頻繁時為80分貝,在工廠或街道旁可達90分貝,機場附近的航空噪聲可達100~130分貝。噪聲妨礙人們的工作、學習和休息。噪聲級為30~40分貝是比較安靜的正常環境。超過50分貝會影響睡眠和休息;65分貝以上可干擾普通談話和打電話;70分貝以上可造成精神不集中;心煩意亂;80分貝會使絕大多數工人工作的效率降低,甚至發生事故。長時間接觸噪聲,對機體可造成危害。噪聲的危害包括:一是對聽覺器官引起的特異性危害。短時間的強烈噪聲會使人感到噪聲刺耳、不適,聽力下降,離開噪聲環境數分鐘后可恢復;較長時間強噪聲作用,可使聽力明顯下降,離開噪聲環境后,需幾小時至十幾小時的恢復時間。這些現象都是聽覺的功能變化。但如長時間遭受強噪聲刺激,其危害就會由功能性影響變為器質性損傷,造成聽力的長期下降及內耳感音器官的退行性變,并可發展為噪聲性耳聾。在90分貝的噪聲環境中工作40年后,會有約20%的人發生耳聾。二是對全身各系統引起非特異性危害。噪聲長期作用于中樞神經,可使大腦皮層興奮和抑制過程失調,導致條件反射異常、腦血管功能紊亂、腦電位改變、腦血流圖有異常變化等,還可引起植物神經功能紊亂,表現血壓波動,心電圖發生改變(ST、T移位),甚至可致心肌損害。噪聲對消化系統的影響可表現為胃腸道功能障礙、胃液分泌異常、胃蠕動減弱、食欲不振等,此外,噪聲對視覺,基礎代謝、免疫力、內分泌、皮膚溫度等生理功能,均可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