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白酒產品存在的糖精鈉等甜味劑添加問題,我們有必要回顧當前白酒產品的生產和市場現狀,我國目前的經濟還不發達,大量白酒消費主要集中在中、低檔產品,這部份白酒產品量大面廣,價位適中,深得廣大消費者喜愛。甜味劑作為改善白酒品質和口味,降低白酒產品成本,增強白酒產品在市場的占有率,是不爭的事實,這些以調香白酒、串香白酒、固液結合白酒等新工藝白酒為代表的中、低檔白酒產品,在標簽標注上弄虛作假,白酒通過豪華包裝,夸大宣傳,名不符實,價格虛高,并誤導消費,欺騙消費者知情權。
以上三種新工藝白酒按國標GB/T17204-1998《飲料酒分類》中劃入蒸餾酒種液態法白酒范圍。按目前現有標準,結合前面存在的問題,這些中、低檔白酒產品很難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因為這類白酒產品除這些問題外,而且還有以下二方面的原因:1、引用生產標準比較困難。GB/T17204-1998《飲料酒分類》中的酒種劃分標準將目前市場上大多數中、低檔產品按其生產工藝應劃入液態法白酒范圍,而不能引用各香型白酒標準。QB/T1498-92不能滿足大量采用新工藝的液態法白酒生產需要,QB/T1498-92《液態法白酒》行業標準,適用于以谷物、薯類、糖蜜為原料,經液態法發酵蒸餾而得食用酒精為酒基,再串香勾兌而成的白酒。而目前GB/T17024-1998將液態法白酒分為傳統液態法白酒、串香白酒、固液勾兌白酒、調香白酒四類,如再細劃,又可按其香型細分。而且前多數中、低檔產品未按各香型白酒標準要求進行生產,卻在標簽上錯誤標注各香型標準作執行標準;2、標準滯后制約了白酒行業的發展。GB2760-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中,只有配制酒種才能加入甜味劑,其它任何酒種不得添加甜味劑,而配制酒適用范圍為各種再制酒。目前大多數中、低檔白酒按其生產加工工藝特點劃分,應屬液態法白酒或再制酒范圍,而配制酒目前除僅有露酒行業(QB/T1981-94)外,標準還不完善,而僅引用了飲料酒和配制酒的衛生標準,沒有針對當前使用食品添加劑酒種的相應標準,造成標準滯后的原因:⑴以前對食品添加劑認識不夠;⑵國家對添加劑的使用管理不嚴;⑶各酒類生產企業故意隱瞞事實;⑷行業的刻意回避;⑸消費水平過低,消費者消費心理不成熟;⑹以前對甜味劑的檢測手段有限,但是隨著國家加強對食品添加劑的使用的管理以及人們對食品添加劑認識的提高,結合當前對糖精納和甜蜜素的檢測方法(GB/T5009.28食品中糖精納的檢測方法和以及食品中甜蜜素的測定方法),能準確測出食品中糖精納和甜蜜素的用量,矛盾與問題也就暴露出來了。
另國家質檢總局給貴州省技監局對“關于液態法白酒標簽標準的請示”回復意見函(1998年4月16日國家技術監督局質技監辦函[1998]017號)中明確表示,串香白酒和固液勾兌白酒產品標簽上原料及配料標注應為水、食用酒精、固態法白酒酒種名稱,如加入了食品添加劑也要如實標出,調香白酒產品標簽上原料及配料標準應為水、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劑名稱。按此理解,液態法白酒是可加入食用添加劑(包括甜味劑),事實上各酒類生產企業從自身利益出發,不少企業都在酒中添加如酸、酯、甜味劑改善酒質及口感,但又都不愿承認自己這類白酒產品中使用了甜味劑這一事實,而目前市場上幾乎沒有任何中、低檔白酒產品標簽標識標注了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或甜味劑)名稱,都怕承認后影響產品銷售和遭遇同行圍攻。因此,為這部分中、低檔白酒產品應制定相應的企業標準已刻不容緩。
今年開始,國家加強食品標準的清理、整治工作,理順標準體系結構,構建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將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加快標準制定修訂步伐。在2005年3月底完成食品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全面清理,解決現行食品標準的交叉、重復和矛盾,并完成已備案食品企業生產標準的清理,提高食品標準采用國際標準的比例,全面與國際食品類標準接軌,以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保障消費者安全健康。
根據目前白酒行業的生產現狀,我們應尊重中、低檔新工藝液態法白酒會在歷史特定情況下長期存在的這一事實,一方面要鼓勵企業多產優質固態白酒,另一方面要規范新工藝液態白酒的生產和銷售。盡快制定相應新工藝白酒的行業標準、國家標準來規范中、低檔白酒新工藝白酒的生產,解決標準滯后的問題。要改變現狀,單靠政府行政力量還不夠,行業內部需加強行業內的管理力度,白酒生產企業要自我約束、規范企業行為準則,提高行業標準安全水平,加強企業間相互監督,提高技術進步和整體質量,并積極向政府相關部門反饋行業情況和提供合理建議。在相應的國標、行標未出臺之前,各白酒生產企業應參照目前各香型白酒的國家標準,重點引用GB/T17204《飲料酒分類》和GB2760-19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依據QB/T1498-1992《液態法白酒》、GB2757《蒸餾酒及配制酒衛生標準》、GB10345《白酒試驗方法》、GB7718《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10344《飲料酒標簽標準》、GB10346《白酒檢驗規則》、GB10343《食用酒精》等相關標準來制定能滿足生產需要的新工藝白酒或配制酒的企業標準,按此標準生產,嚴格執行GB2760-96、GB7718的要求,科學、合理地使用食用添加劑來提高酒的品質和口味,引導消費者正確認識甜味劑等食品添加劑,并在生產和銷售過程中規范企業行為,凈化市場競爭環境,提高甜味劑等食品添加劑使用的透明度,嚴厲打擊在甜味劑使用上弄虛作假的行為,為滿足社會需求,生產安全合格的中、低檔白酒產品。
隨著國家對食品安全問題的日益重視,各級質量、衛生監督部門加大了對食品添加劑違規使用問題的查處,甜味劑(糖精納、甜蜜素)等圍繞著釀酒生產的問題更加尖銳,這要求我們白酒生產企業提前應對,嚴格按照相應標準正確、科學、合理使用甜味劑等食品添加劑,生產各種安全、合格的酒類產品,為社會經濟建設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