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境
第一步:快件運抵快件監管中心前, 運營人通過EDI方式向海關申報電子報文,應申報該批快件以下數據項:
(一)總運單號;
(二)進口日期;
(三)航班號;
(四)申報公司;
(五)快遞公司;
(六)收件人;
(七)品名;
(八)數量;
(九)重量;
(十)價值;
(十一)性質。
第二步:快件實際運抵快件監管中心,且經海關審核電子報文無誤、符合有關規定的,海關通過EDI系統向運營人發送放行指令。
出境
第一步:運營人填制報關單,持總運單、每份快件的分運單及其它海關所需單證向海關申報。
第二步:經海關審核無誤并符合有關規定的,海關在總運單上加蓋放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