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大地震發生前幾天或幾小時,會發生一系列小地震多者可達幾十至幾百次,科學家稱它們為前震。
在我國的地震史料中有不少震例記有前震活動。如公元1512年“五月云南地連震十三日,八月云南地大震”。1668年7月25日鎮江府、丹陽“戌時地震,先數日微震一次,是日震甚,山動搖,江河之水皆為鼓蕩,停泊之舟多覆溺,城內外震裂墻屋無算”。就是說在強震發生前數月或數日存在前震現象。
由于觀察認識到大震前有一系列小震,因此便可利用前震預報大震,并設法預防大震。比如1809年8月11日貴州正安“小溪里、羅乾溪忽山動石墜,居民即將器具牛羊移居對山,遷畢地搖,房屋倒塌,田土盡翻,山泉凝而為潭,深不可測”。這說明,正安發生強震前,在小溪里、羅乾溪存在明顯的小震活動,當地老百姓在觀察到這種前震現象后,馬上采取措施,人畜財物轉移到安全地方,避免了傷亡出現。
小震活動不斷,但無大震發生的現象也很多。另外小震活動不明顯,發生大震的例子也常出現。所以,以小震活動作為前兆預報地震,目前不具有普遍意義。
一次大地震之后,緊跟著就會發生一系列較小的地震,稱為余震。大震之后的余震活動,有的很多,有的很少,持續時間也不一樣。如1609年12月29日福建同安“酉時地大震,連日微震,逾震方止”。大震之后存在余震活動,主震過去以后,要防止余震,特別是強余震進一步造成傷亡破壞,應有所戒備,避開危險地方。
日常生活中,觀察到了前震活動,并以它作為預報大震的手段,可以設法避免或減輕大震造成的傷亡和損失;大震發生之后,監視住余震活動,可以防止災情的加重和擴大。掌握大地震往往有前震和余震的活動規律,對于研究地震預報,進行防震抗震都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