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邊吃了碗八寶辣醬面,不久便拉肚子;在便利店買了袋裝豆奶,回家打開卻發現已經壞了;去飯店用餐,吃到不潔菜肴,上吐下瀉。本報114"冬令熱線"每天都接到這類食品安全事件的投訴,雖然有的小到雞毛蒜皮,但件件關乎市民日常生活。
這些問題的共同焦點就是:面對問題食品,普通百姓維權可真難!本報特請來專家為您支招:掌握關鍵證據,食品維權其實很容易。
遇到問題食品消費者不知所措
家住濰坊路335弄的潘女士來電反映,近日在食品一店購買了兩包"湖州一絕",因質量問題當天就去反映,但沒有得到解決。一周后潘女士父母前往食品一店要求解決問題時發生糾紛,被保安從7層樓趕下來。潘女士現今不知道如何處理。
"冬令熱線"接到滬太路1771弄吳女士電話,稱去年12月16日晚,吳女士50歲生日,請了許多親朋好友在滬太路"阿拉寧波菜館"吃飯,當時就認為上桌的海鮮很不新鮮。后來大約有十幾個人上吐下瀉,親朋好友都非常不高興。事后去飯店交涉,老板態度非常蠻橫不給說法。吳女士想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如何維權。
劉小姐來電訴說,自己在臨平路瑞虹路的街邊小飲食店吃了不潔食品,得了急性腸胃炎,前去和飲食店交涉,但店主不愿意承認,想詢問碰到這些問題該怎么處理。
昨天早上,"冬令熱線"又接到田林東路414弄姚女士電話,稱在顧戴路麥德龍超市買的明蝦,在放入冬筍一起煮時,發現冬筍顏色發綠,姚女士一家不敢吃了,但不知道怎么討個公道。
小小"證據"破解維權難題
記者昨天找到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所所長顧振華,顧所長向市民"支招".
防招:選飯店要看"證"
市民在超市購買食物時要注意看其保質期,如果發現保質期就快結束的食品盡量不要選購,保留購物發票三天以上;不吃無證食品,外出就餐應選擇持有《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飯店。
對招:飯菜"打包"留證據應盡量索要、保存發票等有關消費憑證,萬一發生食品安全問題時能有證據,就餐時如果覺得哪個菜有問題,可選擇"打包",保護好飯菜原狀,并立即與飯店負責人交涉。在尚未食用、未造成健康問題的情況下,可參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規定,與飯店自行協商解決;若已造成健康問題的,應保存病歷卡、化驗報告等相關證據。一旦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為避免因時間拖延而導致食物中毒無法認定,應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投訴。
"食品安全網"接受市民投訴
記者從市食藥監局了解到,現在食藥監督部門不僅有投訴舉報電話(63550110)接受市民投訴,市食品安全網(http://www.spaq.sh.cn)也已開通,市民通過食品安全網不僅可就熱點問題提問,還可以進行食品安全投訴,投訴將在第一時間進入市食藥監局信訪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