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程序空白樣的采集
1. 全程序空白樣采集方法
現場采樣時,將純水帶至現場代替樣品,按照與實際樣品一致的程序進行測定,作為全程序空白樣。
“一致的程序”包括:裝入樣品瓶中、運至采樣現場、暴露于現場環境、貯藏、保存以及所有的分析步驟等。
設置全程序空白樣品的目的:確認采樣、保存、運輸、前處理和分析全過程中是否存在污染和干擾。
2. 頻次要求
每月采集的所有地表水樣品(包含省控網、市控網水質樣品等),每組每次至少采集一個 全程序空白樣品,每年每個項目必須覆蓋一次以上,現場監測項目除外。一般每批樣品除色度、臭、濁度、pH、透明度、懸浮物、電導率、溶解氧、溶解性總固體外,其余項目均需加采全程序空白樣。
二.現場平行樣
1. 現場平行樣采集方法
采集現場平行樣時,應等體積輪流分裝成2份,并分別加入劑,注意不要裝完一份瓶樣品再裝另一份樣品。
2. 頻次要求
每月采集的所有地表水樣品(包含省控網、市控網水質樣品等),現場平行樣數量應至少為水樣總數的10%;每年每個項目必須覆蓋一次以上,現場監測項目、石油類和糞大腸菌群不采集平行樣。每批樣品除懸浮物、溶解性總固體、石油類和糞大腸菌群外,其余每個項目一般加采不少于5%的現場平行樣,不足20個樣品至少要加采一個平行樣。
3. 污染糾紛仲裁樣品適當增加現場平行樣或增加頻次
三.實驗室間分樣
1. 同一瓶樣
必須取用同一水樣進行分裝,水樣分裝應同時、輪流進行,禁止裝完一瓶樣品再裝另一瓶樣品。可選用多根虹吸管同時取樣的分樣方法。
2. 非同一瓶樣
石油類和糞大腸菌群單獨采樣,同一點位樣品幾方應同時完成采樣,且采樣位置盡可能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