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地或產品原料的產地必須符合農業部制定的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標準;
(2)農作物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農業部制定的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
(3)產品必須符合農業部制定的綠色食品質量和衛生標準;
(4)產品外包裝必須符合國家食品標簽通用標準,符合綠色食品特定的包裝專潢和標簽規定。
綠色食品與普通食品相比有什么區別?
(1)綠色食品強調產品出自最佳生態環境。綠色食品生產從原料產地的生態環境入手,通過對原料產地及其周圍的生態環境因子嚴格監測,判定其是否具備生產綠色食品的基礎條件,而不是簡單地禁止生產過程中化學物質的使用。
(2)綠色食品對產品實行全程質量控制。綠色食品實行“從土地到餐桌”全程質量控制,而不是簡單地對最終產品的有害成份含量和衛生指標進行測定,從而在農業和食品生產領域樹立了全新的質量觀。
(3)綠色食品對產品依法實行標志管理。政府授權專門機構管理綠色食品標志,這是一種將技術手段和法律手段有機結合起來的生產組織和管理行為。
(2)農作物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農業部制定的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
(3)產品必須符合農業部制定的綠色食品質量和衛生標準;
(4)產品外包裝必須符合國家食品標簽通用標準,符合綠色食品特定的包裝專潢和標簽規定。
綠色食品與普通食品相比有什么區別?
(1)綠色食品強調產品出自最佳生態環境。綠色食品生產從原料產地的生態環境入手,通過對原料產地及其周圍的生態環境因子嚴格監測,判定其是否具備生產綠色食品的基礎條件,而不是簡單地禁止生產過程中化學物質的使用。
(2)綠色食品對產品實行全程質量控制。綠色食品實行“從土地到餐桌”全程質量控制,而不是簡單地對最終產品的有害成份含量和衛生指標進行測定,從而在農業和食品生產領域樹立了全新的質量觀。
(3)綠色食品對產品依法實行標志管理。政府授權專門機構管理綠色食品標志,這是一種將技術手段和法律手段有機結合起來的生產組織和管理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