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合格后,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將書面通知企業前往中心辦理領證手續。三個月內未前往中心辦理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
領取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證書時,需同時辦理如下手續:1、交納標志服務費,原則上每個產品1萬元(系列產品優惠);2、送審產品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包裝設計樣圖;3、如不是法人代表本人來辦理,需出示法人代表的委托書;4、訂制綠色食品標志防偽標簽;5、與中心簽定《綠色食品標志許可使用合同》。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將對履行了上述手續的產品實行統一編號,并頒發綠色食品使用證書,證書的有效期為三年(綠色食品使用證書樣式見綠色食品標志申報文檔)。編號形式如下:
LB |
----- |
XX |
----- |
XX |
XX |
XX |
XXX |
X |
標志 |
產品 |
批準 |
國別 |
地區 |
產品 |
產品 分級 |
編號所示的產品分類和全國行政區代號參見綠色食品標志申報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