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就是責任機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運行均是圍繞責任機構,以其各職能和層次展開。因此,明確各機構職能與層次間的相互關系,規定其作用、職責與權限,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建立與運行的前提條件和有力保障。
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中,機構和職責條款明確規定,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明確組織內部全體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職責,形成文件并傳達;要求管理者為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與保持提供必要資源;還特別強調在最高管理層任命一名管理者代表,并規定了其具有職責與權限。
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實際運行中,機構的合理可靠、職責的明確、資源的充分保障是體系運行的必要條件。同時實現標準每一要素的要求都有賴于相關責權人員的參與與執行,有賴于相關資源的充分保障。這樣,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與保持就可使從最高管理者到員工的所有層次聯系起來,體現了全面系統、結構化的管理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