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下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主任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和國家機關機構改革取得重大進展,要注意邊實踐、邊總結,把好經驗運用好,周密組織地方機構改革,使中央和地方機構改革在工作部署、組織實施上有機銜接、有序推進,確保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取得全面勝利。
會議審議通過了
《關于地方機構改革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
《關于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
《推進中央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試點實施意見》
《高等學校所屬企業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方案》
《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
《關于加強和改進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見》
《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
《關于黨的十八大以來有關改革任務分工調整的請示》
《黨的十九大報告重要改革舉措實施規劃(2018—2022年)》
會議還審議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進展情況報告》。
五項具體要求指導地方機構改革
會議強調,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以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加大統的力度、明確改的章法、做好人的工作,在較短時間里取得重大進展,各方面思想統一、熱情高漲、行動迅速、推進穩妥,呈現出氣勢如虹、勢如破竹的良好局面。這充分說明,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領導全面深化改革打下的基礎是好的,前一段探索的機構改革工作機制和方法也是有力有效的。
會議指出,
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部署,地方機構改革要抓緊啟動、壓茬推進。總的要求是,
全面準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機構改革的部署要求,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上下貫通、執行有力;
賦予省級及以下機構更多自主權,允許地方因地制宜設置機構和配置職能;
嚴格各級黨政機構限額管理,強化編制管理剛性約束;
著眼于服務方便人民群眾、符合基層事務特點,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
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完善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
地方黨委要加強對機構改革工作的領導,統籌研究機構改革方案制定和組織實施,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改革全過程,保證改革期間各項工作連續穩定。
省(區、市)黨委職能部門和政府組成部門總體上要同中央和國家機關機構對應,在此基礎上,各地可以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特點和工作需要因地制宜設置相關機構。要在轉變和優化職責上下功夫,上下職責要能打得通、銜接得上。
有關方面要加大對地方機構改革的指導力度,把情況和問題摸準摸透,逐一研究解決。
會議強調,
地方抓改革要堅持問題導向,對一些起關鍵作用的改革,要加強形勢分析和研判,抓住機遇、贏得主動。指導和推動地方改革要注意分類指導,既要有全局的統一性,也要有局部的靈活性,發揮好導向和激勵作用。
【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關于“深化地方機構改革”相關規定
地方機構改革要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省市縣統籌、黨政群統籌,根據各層級黨委和政府的主要職責,合理調整和設置機構,理順權責關系,改革方案按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
深化地方機構改革,要著力完善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體制機制,省市縣各級涉及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和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的機構職能要基本對應。
賦予省級及以下機構更多自主權,突出不同層級職責特點,允許地方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在規定限額內因地制宜設置機構和配置職能。
統籌設置黨政群機構,在省市縣對職能相近的黨政機關探索合并設立或合署辦公,市縣要加大黨政機關合并設立或合署辦公力度。
借鑒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經驗,適應街道、鄉鎮工作特點和便民服務需要,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
加強各級黨政機構限額管理,地方各級黨委機構限額與同級政府機構限額統一計算。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統一納入地方黨政機構限額管理。省級黨政機構數額,由黨中央批準和管理。市縣兩級黨政機構數額,由省級黨委實施嚴格管理。
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堅持總量控制,嚴禁超編進人、超限額設置機構、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結合全面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對編制進行整合規范,加大部門間、地區間編制統籌調配力度。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打破編制分配之后地區所有、部門所有、單位所有的模式,隨職能變化相應調整編制。
堅持蹄疾步穩、緊湊有序推進改革,中央和國家機關機構改革要在2018年年底前落實到位。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報黨中央審批,在2018年年底前機構調整基本到位。省以下黨政機構改革,由省級黨委統一領導,在2018年年底前報黨中央備案。所有地方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場深刻變革,是關系黨和國家事業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務。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持正確改革方向,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上來,不折不扣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
要著力統一思想認識,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改革全過程,引導各級干部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領導干部要帶頭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促改革,堅決維護黨中央改革決策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要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抓改革舉措落地作為政治責任,黨委(黨組)主要領導要當好第一責任人,對黨中央明確的改革任務要堅決落實到位,涉及機構變動、職責調整的部門,要服從大局,確保機構、職責、隊伍等按要求及時調整到位,不允許搞變通、拖延改革。
要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機構改革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各地區各部門推進機構改革情況和遇到的重大問題及時向黨中央報告請示。
【附】機構改革主要時間節點一覽
中央機構改革主要時間節點:
6月20日前,各部門“定職責、定機構、定編制”的三定規定將報批印發;
9月30日前落實“三定”規定;
黨和國家機構改革要在今年年底前落實到位。
地方機構改革主要時間節點:
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報黨中央審批,
2018年底前機構調整基本到位;
省以下黨政機構改革由省級黨委統一領導,在2018年底前報黨中央備案。
地方黨政機構改革全部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