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我國食品標簽標準體系(見圖 1) 主要分為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標簽標識管理規定,其中食品標簽標識為主體。食品標簽標識又按照其包裝形式不同分為預包裝和非預包裝兩類進行管理。GB 7718-2011是關于預包裝食品標簽的通用要求。涉及預包裝食品標簽管理的還有GB2805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 GB 13432《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其他普通食品產品標準中對標簽的規定和保健食品、轉基因食品、綠色食品、輻照食品等的標簽要求。
GB2805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是我國首部關于食品營養標簽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營養標簽是向消費者提供食品營養信息和特性的說明,也是消費者直觀了解食品營養組分、特征的有效方式。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為指導和規范我國食品營養標簽標示,引導消費者合理選擇預包裝食品,促進公眾膳食營養平衡和身體健康,保護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原衛生部在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和國內外管理經驗的基礎上,組織制定了GB28050-2011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GB 7718-2011與GB28050-2011的關系
預包裝食品標簽中涉及GB28050-2011的內容,除應按GB 7718-2011標示外,還應按GB28050-2011的相關規定標示營養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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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標準實施實踐中發現,企業和地方監督管理部門在GB 7718-2011與GB28050-2011中有關配料“量”的標示方面的界限存在很多疑問。
涉及配料的定量標示時,只要強調了預包裝食品的某種配料或成分,標簽上就應該標出相應的添加量或含量;如果該成分正好屬于GB28050-2011規定范圍,應按 GB28050-2011的相關規定執行;如果不涉及GB28050-2011的相關規定,則應在營養標簽以外標示添加量或含量。
GB 7718-2011與GB13432 的關系
GB13432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的適用范圍是預包裝特殊膳食食品。在符合GB 7718-2011標簽通用要求的基礎上,當為預包裝特殊膳食食品標示能量值、營養素含量、聲稱營養素含量水平、營養素含量比較、營養素作用時,應符合GB13432 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