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河南省乳制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3年)
奶業對健康中國、強壯民族意義重大,確保乳制品質量安全極其重要。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奶業振興保障乳品質量安全的意見》(國辦〔2018〕43號)有關精神要求,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乳制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國市監食生〔2020〕195號)的安排部署,為進一步提升河南省乳制品質量安全和產品競爭力,擴大河南省乳制品在全國的影響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奶業振興,保障乳品質量安全的工作部署,以保安全、提品質、促發展為目標,大力推動企業自覺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加強乳制品質量安全監管,促進我省乳制品質量安全水平、市場競爭力和產品知名度的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標
到2023年底,乳制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大幅提升,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率達到100%,乳制品監督抽檢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乳制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更加完善,規模以上企業建立IS0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達到100%。乳制品生產企業原輔料管控率達到 100%,建立生產過程信息化追溯體系率達到100%,食品安全自查率達到 100%,發現風險報告率達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核合格率達到100%,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自查與報告率達到100%。乳制品生產企業自建自控奶源比例進一步提高,競爭和研發能力進一步增強,產品結構進一步優化,生產工藝水平進一步改進,乳制品消費信心進一步增強。
三、工作重點
(一)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1.督促企業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乳制品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增強全面負責食品安全工作的責任意識,有效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機構,設立食品安全管理崗位,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組織培訓、考核合格。
2.督促企業加強生產過程管控。乳制品生產企業應加強奶源管理,提高自建自控奶源比例,定期開展牧場審核,建立健全生鮮乳收購、運輸管理制度,縮短生鮮乳運輸距離,對生鮮乳收購和運輸實行精準化、全時段管理。加強原輔料管控,嚴格落實供應商檢查評價、原輔料驗收貯存管理和不合格原輔料處置制度。加強過程管理,嚴格落實良好生產規范和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強化原輔料稱量、投料、殺菌、灌裝等關鍵點控制。加強信息化建設,實現原料、產品全程可追溯,推進建立全產業鏈質量安全控制體系和溯源體系。
3.督促企業加強風險防控。加強食品安全自查,定期對產品研發、原輔料采購貯存、生產條件、設備狀態、產品檢驗、標簽標識、生產記錄等方面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并報告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鼓勵企業選擇食品安全專業機構開展第三方檢查評價。加強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對監督檢查、抽檢監測、媒體報道、投訴舉報等反映的問題立即進行排查分析,及時消除風險隱患。制定適用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規程,加強演練,對上市銷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乳制品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并實施召回,及時告知消費者,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危害。推進建立全產業鏈風險監測機制和體系。
4.督促企業加強冷鏈儲運環節管控。低溫乳制品生產企業應加強冷鏈儲運設施建設,制定并實施適用于本企業的低溫乳制品儲運規范,加強終端銷售環節冷鏈管理。鼓勵企業發展智慧物流,建設信息化平臺,整合末端配送銷售網點,全程監控儲運和銷售溫度,全程保證低溫乳制品的安全與品質。
5.督促企業加強檢驗把關。乳制品生產企業嚴格落實原輔料把關和產品出廠檢驗義務,加強原輔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生產衛生狀況的檢驗檢測,制定適用于企業內部的檢驗規程,確保檢驗數據的真實、完整和準確。低溫短保質期乳制品生產企業應合理設定低溫短保質期乳制品的檢驗項目和頻次。鼓勵集團公司設立中心實驗室,對所屬乳制品工廠統一進行檢驗把關。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還應對出廠產品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實施全項目逐批自行檢驗,加強對質量安全風險指標的檢驗檢測。
6.引導企業加強創新研發提高品質。加大企業信息化建設投入力度,鼓勵企業采用信息化手段建設、完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實現產品全程可追溯。加大研發投入,加強產品創新,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優化加工工藝,做大做強主打產品,提升企業競爭力。鼓勵集團公司整合技術力量統一設立研發部門,獨立或者通過產學研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科研創新。
(二)強化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
1.嚴格乳制品生產企業許可。加強乳制品生產許可審核員培訓,提高材料審查與現場核查質量。對新建工廠、生產條件發生變化工廠的現場核查,強化生產場所、設備設施、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原輔料采購與使用管理、人員管理、管理制度及其執行等方面核查,督促乳制品生產企業持續符合食品生產許可條件。加大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的審查力度,確保產品配方、生產工藝、質量管理體系符合要求。
2.加強乳制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檢查。根據乳制品生產企業風險等級情況,合理確定檢查頻次,重點檢查進貨查驗、原輔料使用、產品檢驗記錄和標簽標識等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加大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和超市、批發市場、母嬰用品店、網絡等乳制品經營場所的日常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檢查進貨查驗、產品標簽標識、儲售溫度管理和記錄等,以及嬰幼兒配方乳粉專區專柜銷售、標簽說明書是否與注冊批準的一致等內容。
3.組織開展飛行檢查和體系檢查。各地要根據監督抽檢、風險監測、媒體報道、群眾舉報等線索,以問題為導向,及時對涉及的乳制品生產企業開展飛行檢查或體系檢查,并對發現問題企業開展“回頭”看。省局原則上對全省大型乳制品生產企業和含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開展體系檢查,各省轄市結合實際情況對轄區企業組織體系檢查,并督促企業對體系檢查發現問題整改到位。至2023年6月底,全省乳制品生產企業體系檢查覆蓋率達到100%。
4.加強乳制品抽檢監測。加大乳制品監管抽檢和風險監測力度,加強對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的抽檢。對乳制品生產企業開展監督檢查時,根據需要可對原料、半成品、成品進行抽樣檢驗。對乳制品、嬰幼兒配方乳粉開展監督抽檢,并及時公布抽檢結果。加大乳制品抽檢監測后處置工作力度,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整改到位,實現食品安全閉環管理。加強風險監測數據收集、分析、研判,開展乳制品風險交流工作,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監測情況。
5.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使用不合格原輔料、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虛假夸大宣傳、生產假冒偽劣乳制品等違法行為。要嚴厲查處分裝、未按規定注冊備案或未按注冊備案要求組織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落實復原乳標識制度,依法查處未按規定標識的企業。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依法從嚴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6.積極推進社會共治。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大舉報獎勵力度。鼓勵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內部人員、媒體、消費者等舉報或提供乳制品質量安全問題線索,曝光企業違法行為。鼓勵企業建立內部員工發現食品安全隱患獎勵制度。
(三)推進乳制品行業高質量發展
1.健全質量標準體系建設。鼓勵乳制品企業積極參與生乳、滅菌乳、巴氏殺菌乳、嬰幼兒配方食品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制修訂。鼓勵全省乳制品生產企業根據需要單獨或其他企業聯合制定高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企業標準,鼓勵相關行業協會制定團體標準,完善加工工藝標準、檢測方法標準,提升乳制品安全指標、品質指標。
2.推進行業質量安全誠信建設。支持乳制品企業開展質量安全承諾活動和誠信文化建設,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加強社會輿論監督,形成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支持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引導乳制品企業自覺維護和規范市場競爭秩序,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誠信建設、科普宣傳作用。
3.加大正面宣傳引導力度。定期發布乳制品監督抽檢信息,積極宣傳乳制品生產加工和質量安全監管成效。倡導乳制品生產企業開展公眾參觀活動,普及滅菌乳、巴氏殺菌乳、奶酪、嬰幼兒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營養知識。鼓勵新聞媒體準確客觀報道乳制品質量安全問題,有序開展食品安全輿論監督。
三、推進步驟
(一)部署推動階段(2021年3月底前)。各地要根據市場監管總局《乳制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國市監食生〔2020〕195號)和本通知要求,結合實際,細化目標、分解任務,制定專項工作方案,深入開展動員部署,統一思想認識。
(二)深入推進階段(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加強對相關乳制品企業的督促指導,定期組織評價乳制品質量安全提升工作情況,及時分析問題,研究新情況,全面推進全省乳制品質量提升工作。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3年7月—2023年11月)。各地在全面完成乳制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目標任務的基礎上,認真總結工作成效,形成乳制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認真分析本轄區內乳制品質量安全基本情況,掌握乳制品生產企業發展特點,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合理分解工作任務,加大工作推進力度,狠抓貫徹落實,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
(二)完善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多部門協調機制,在推進中遇到的有關乳制品企業標準、產業政策、奶源管理以及進出口等問題,要積極與各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和省局相關業務處室溝通會商,協調解決,確保乳制品質量提升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提升監管能力。要積極開展乳制品監管專業化培訓,建立乳制品監管專業化監管隊伍,下大力提高監管人員能力素質和業務水平,確保乳制品監管責任落實。
(四)做好工作總結。各地要及時總結典型做法和先進經驗,查找工作中的問題和不足,及時組織開展階段性總結,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持續推動各項任務落實。每年11月15日前將年度工作推進情況報送省局食品生產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