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
一、督促學校全面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各地要按照《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要求,督促轄區內各級各類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校長負責制,在春季學期開學前,對照餐飲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有關規定,認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工作臺帳,食品安全自查率要達100%。自查內容包括:食堂是否獲得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制度是否落實,人員健康管理是否到位,食堂內外環境衛生是否干凈整潔,原料采購、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劑使用是否規范,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規定等。對自查中發現問題和隱患的,要在開學前全部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并存在嚴重問題隱患的,一律不得進行供餐。
二、開展學校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在學校開展自查的基礎上,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大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對轄區內各級各類學校依法開展監督檢查。檢查中要以農村地區中小學校、實施營養改善計劃學校、民辦學校、以往發生過食品安全輿情的學校為重點單位;以畜禽肉類、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進口冷鏈食品,學生飲用奶,高等院校的冷葷涼菜等為重點品種;以食品經營許可、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管理、環境衛生、加工操作、原料貯存、索證索票、追溯系統應用、清洗消毒、用水衛生等情況為重點內容,加大監督檢查和依法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無證經營、餐飲具清洗消毒不合格、使用腐敗變質和超過保質期限食品原料、環境衛生差、從業人員健康體檢不合格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三、嚴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進一步增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和防范意識,推動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嚴格落實食物中毒報告制度,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等突發性食品安全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妥善處理。要進一步做好學校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受理、分辦、督辦和結果反饋工作,做好有案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各市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匯總分析春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并于2021年4月2日17:00前,將本地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及附表、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報省市場監管局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處。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