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農業農村局、象山縣水利和漁業局,局屬有關單位:
現將《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改“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寧波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3月19日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改“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和農業農村部對3.15晚會涉農問題整治的要求以及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視頻會議精神,根據市食安辦統一部署,切實加強食用農產品種養殖源頭監管,深刻吸取3.15晚會反映出的問題教訓,舉一反三的全面排查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依法打擊危害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切實保障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制訂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四個最嚴”要求,舉一反三,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嚴格監管、強化擔當和工作落實,從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各個環節、各項內容上,全面排查存在的風險和隱患,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建立完善長效機制,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努力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任務
加強全鏈條、全環節、全要素監管,有效管控治理地產農產品重大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具體做到“七個一”:
1.開展一次全面排摸。充分依托基層農安站和基層責任網格,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與網格梳理相結合的融合式大排查、大摸底,摸清全市農產品規模以上生產主體家數,全面掌握轄區區域性、系統性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
2.抽檢一批重點品種。堅持問題導向,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增強抽檢針對性,充分發揮檢測的“雷達”功能。各區縣(市)安排以監督抽查為主總數不少于100批次的定量檢測。
3.進行一次主題宣傳。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技術標準及社會監督宣傳,發布消費預警信息,提高公眾安全消費、理性消費意識,公布投訴舉報電話,鼓勵內部“吹哨人”,引導消費者積極參與社會監督。
4.實施一次聯合行動。相關職能部門梳理農產品全產業鏈質量安全關鍵控制點,對農資經營店、農業生產基地、農批市場、菜市場等重點場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
5.整治一批重點隱患。各地要對近年來部、省、市檢測結果進行認真分析,研判確定3-5個 農產品“問題清單”,采取“一個問題品種、一張主體清單、一套攻堅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個一”模式,實施集中系統治理,確保一批系統性、區域性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
6.通報一批典型案例。加大行政處罰和刑事打擊力度,密切行刑銜接,部門合力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通過當地媒體及時公布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7.構建一批長效機制。打建并舉,標本兼治,固化提升好經驗、好做法,探索形成農產品達標合格證管理制度、農產品質量安全與惠農政策掛鉤制度、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制度、誠信制度等長效監管機制,用制度規范和指導日常工作。
二、整治重點
(一)蔬菜水果類產品整治。以地產大蒜、韭菜、青菜、草莓為重點,檢查種植業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種植大戶及統防統治組織、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和其他小規模種植戶投入品使用情況,查看是否超劑量、超范圍、縮短安全間隔期使用農藥;是否使用禁用農藥;是否落實農藥使用記錄制度;是否主動收集并交回使用后的農藥包裝廢棄物。
(二)畜禽產品整治。以禽蛋產品和屠宰環節為重點,檢查禽類養殖場是否違規使用假劣、禁限用獸藥,是否落實養殖檔案制度、遵守休藥期規定等,查處生豬私屠濫宰。
(三)水產品整治。以蝦類、淡水養殖為重點,檢查水產品養殖中違法使用禁用藥品及其他化合物,經營、銷售農藥殘留超標的水產品、經營時非法添加禁用藥品和其他化合物等。
(四)農業投入品整治。以農藥、獸藥、種子為重點,檢查經營者是否存在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行為,是否存在經營禁止生產經營使用的農藥、是否存在經營假劣農資的行為,是否落實采購、銷售臺賬制度,限制類農藥是否實行專柜銷售、實名購買,確保春耕備耕順利推進。
實施步驟
(一)部署排查階段(3月16日至3月31日)。各區縣(市)根據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要求,結合本地工作實際,認真部署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組織開展人員培訓,明確排查整改風險品種、重點環節、排查方式、處置方式,切實提高整治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區市行業主管部門、農業綜合執法機構要抓住重點,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大排查、大整頓,并對排查情況認真登記,發現問題的要限時辦結。對確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總結整改階段(6月1日至6月25日)。對排查整改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對發現的個案問題逐一銷號,對具有普遍性、行業性的問題要從制度層面制定解決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防范安全風險。
工作要求
(一)壓實監管責任。各級行業管理部門要切實按照法律法規、職責規定的相關要求履職盡責,列出排查清單,建立排查臺賬,提升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要壓實屬地網格管理責任,確保任務分解、責任落實、責任追究到網格,發現不負責任、不敢擔當、推諉扯皮的現象要堅決予以糾正。要補齊工作短板,及時更新、調整監管平臺數據,確保及時、完整、準確。
(二)壓實主體責任。通過簽訂告知書、發放明白紙、線上線下培訓等形式,進一步提高生產經營主體的守法意識和誠信意識。細化生產經營主體責任清單,建立信用懲戒機制,對違法違規、屢教不改的生產經營主體,嚴格依法查處,并依法納入“黑名單”管理,不得推薦評先選優和給予政策扶持。
(三)密切協調配合。市局各有關處室、單位,要加強對區市(縣)對口部門的業務指導,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抓落實,幫助解決基層難題。農業部門要加強與同級相關單位的協調與聯系,綜合執法部門要強化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同向發力。同時,要積極會同鄉鎮(街道)開展實地排查,不做“甩手掌柜”,確保檢查到位、整改到位、發現問題處置到位。
(四)強化政策聯動。堅持補短板、強弱項,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定職責落實落地,加大財政支持保障力度。推動出臺農產品質量安全與農業重大扶持政策掛鉤實施細則,行業管理、技術服務、質量監測等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大政策宣傳教育。
請于3月30日、4月15日、5月30日、6月15日將階段性排查登記表和情況統計表(附件1、附件2)電子版通過浙政釘報市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6月25日前報送行動工作總結和情況統計表(附件2)。(聯系人:彭聯,聯系電話:89187063)
1.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改“百日攻堅”行動報表
2.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改問題清單
3.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改“百日攻堅”行動情況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