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在日常工作中,經常收到企業在外貿業務方面向我們咨詢,我中心都會及時予以回復,幫助企業排憂解難。我中心將持續精選一些典型問題,供廣大企業參考。
Q
PTFX是印度尼西亞PT Pruton Mega Berjangka旗下的子公司嗎?能與其開展業務嗎?
A:
您好!
在我國境內從事外幣及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必須獲得監管機構的批準。比如銀行獲得銀監會的批準,同時要獲得外管局的批準。如果是基金公司,要獲得證監會的批準和外管局的批準。獲得相應資質的才可以開展相應的外匯及相關衍生品的業務。
這種平臺如未經批準,且客戶要求把錢匯到境外去操作,這種模式是不合法的。據了解,這家公司很早之前也出過類似問題,風險非常大。不建議參與這類機構開展的相關業務或是投資其產品。
謝謝。
Q
我國進口花生的企業有哪些?
A:
您好!
我國花生進口企業主要分布在山東、廣東等地,除了互聯網查詢,建議向涉及花生進口業務的主要口岸的國際貨運代理咨詢,這些國際貨代通常都有比較全面的發貨人、收貨人、商品名稱、商品產地等信息。供參考。
謝謝。
Q
外商投資的投資管理類合伙企業,在境內進行再投資,是否視同外國投資人?
A:
您好!
據了解,實務操作中,要區分基金管理公司與合伙企業(基金)的概念。基金管理公司主要有兩種概念,第一種是出資作為GP與其他投資人一起成立合伙企業,合伙企業與基金管理公司簽署資產管理委托協議,這種情況下基金管理公司與合伙企業既有委托關系也有投資關系,管理的合伙企業根據出資比例及來源等信息,按照工商核準的工商信息(可以查看營業執照),判斷是否為外商投資。第二種,基金管理公司只負責管理合伙企業,不投資,這種情況下,基金管理公司與合伙企業簽署基金委托協議,只有單純的受托關系,基金管理公司不是實際投資人,受托管理合伙企業根據資金的來源及合伙企業的工商注冊批復,判斷是否為境外投資者。基金管理公司如果為外商投資(可以看營業執照的核準信息),從事咨詢、受托管理資產這些業務,上述業務應適用境外投資者。未盡事宜建議咨詢涉外律師。
以上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