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酸甜甜,
可口美味的蜜餞果脯,是刻在DNA里的口腹快樂呀!作為大部分人的休閑零食首選,蜜餞類零食的食品安全標準也十分值得關注。
GB/T 10782-2021《蜜餞質量通則》于2022年4月1日實施,替代GB/T 10782-2006《蜜餞通則》。與2006版相比,2021版的《蜜餞質量通則》共有14處變化:
——修改了范圍(第1章,2006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規范性引用文件(第2章,2006年版的第 2章);
——修改了“產品分類”(第4章,2006年版的第4章);
——修改了“原輔料”相關要求(第5章,2006年版的 5.1);
——修改了“理化指標”,調整了“水分”“氯化鈉”“總糖”指標技術要求(6.2,2006年版的5.4);
——刪除了“衛生指標”和“食品添加劑”(2006年版的5.5、5.6);
——修改了“試驗方法”(第7章,2006年版的第6章);
——修改了“抽樣方法和抽樣量”(8.2,2006年版的7.2);
——刪除了出廠檢驗項目中“水分”指標(8.3,2006年版的7.3);
——修改了“型式檢驗”(8.4,2006年版的7.4);
——修改了“判定規則”(8.5,2006年版的7.5);
——修改了“標簽和標志”第9章,2006年版的第8章);
——增加了“包裝”(第10章);
——增加了“貯運”(第 11章)。
其中有4點 變化需要重點關注
1.
新增標簽要求
產品標簽應注明產品類別;商品名稱可以使用傳統名稱,但應在后面括號真實屬性。
蜜餞企業應關注產品標簽及產品名稱的命名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標準原文
9.1 產品的標簽應注明產品類別,如:蜜餞類、果脯類、涼果類、話化類(不加糖類或加糖類)、果糕類[糕類或條(果丹皮)類或片類或丹類]、其他類。
9.2 蜜餞產品的商品名稱可以使用傳統名稱。但應在商品名稱后加注括號標明產品的真實屬性。
9.3 儲運圖示標志應符合GB/T 191的規定。
2.
出廠檢驗變化
2.1 刪除“水分、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出廠檢驗項目
標準原文
8.3 出廠檢驗
8.3.1 每批產品應經生產廠檢驗部門按本文件的規定進行檢驗,產品合格后方可出廠。
8.3.2 出廠檢驗的項目包括感官要求、凈含量、總糖、氯化鈉。
2.2 方法變化
2.2.1 總糖(以葡萄糖計)
有輕微變化,舉例如葡萄糖標準溶液的配制所稱取的葡萄糖質量,由0.2(精確至0.0001g)調整為0.25(精確至0.0001g);結果計算公式變化;允許差由2%調整為5%,增加了結果有效位數的要求等,因內容較細不一一列出。
蜜餞企業化驗員應當注意操作方法變化內容。
2.2.2 氯化鈉
刪除舊標準中的氯化鈉具體操作內容,索引到GB 5009.44,增加氯化鈉可選檢驗方法,且針對氯化鈉和氯化物給出了具體的換算系數1.65。
蜜餞企業化驗員應當注意操作方法變化內容。
標準原文
7.5 氯化鈉
按GB 5009.44規定的方法檢測,產品中氯化鈉含量(以NaCl計)與氯化物含量(以Cl-計)之間換算乘系數為1.65。
3.
產品類型變化
·以蜜餞作為統稱,代表各類產品;
·增加“蜜餞類”及其定義;
·刪除“糖漬類和糖霜類”分類定義,與GB 14884呼應;
·刪除“果脯類、涼果類、話化類、果糕類”定義中的產品舉例。
4.
重要指標限量變化
4.1 水分
刪除“糖漬類、糖霜類”水分指標要求,其他限值不變;單位寫法由%調整為g/100g。
4.2 總糖(以葡萄糖計)
“蜜餞類”總糖限值范圍變寬松(≤85),增加“丹類和其他類”的總糖限值(丹類≤70,其他類≤85);單位寫法由%調整為g/100g。
4.2 氯化鈉
“蜜餞類”氯化鈉限值范圍變寬松,增加“丹類、其他類”氯化鈉限值(丹類≤18,其他類≤10);單位寫法由%調整為g/100g。
蜜餞企業應當注意產品類型限值變化及出廠檢驗報告單位的規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