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及危害,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公司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公司各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要把好生產加工源頭。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公司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公司各部門按各自職能負責應急處理各項工作。
3、反應及時、措施果斷。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公司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要立即作出反應,迅速制定及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依靠科學、加強協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食品安全事故,公司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要協調好公司各部門各司其責、通力協作,必要的時候要及時尋求市場局、市疾控中心、醫療單位等部門的協助。
三、組織管理
1、確保包裝袋上的聯系方式暢通無阻,專人負責相關投訴信息的收集和處理,歡迎廣大消費者和政府職能部門、新聞媒體進行社會監督。
2、企業自覺接受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抽檢),做到積極配合,實事求是,決不弄虛作假欺騙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問題,及時認真整改。
3、公司成立公司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
3.1負責檢查企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依照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組織生產,合法經營,做到企業誠信、自律,不違法、不違規、不制假、不售假。
3.2負責教育企業全體員工,樹立“以人為本,顧客第一,安全第一,質量第一,誠信第一”的企業文化理念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按照標準生產合格、優質調味品。
3.3提升企業整體素質和產業化水平,為生產安全、優質調味品打下堅實基礎。
3.4負責監督檢查企業產品質量保證體系的持續運行。從調味品生產的源頭(原輔材料采購)到生產加工(加工設備、工藝流程、成品檢驗)直至市場營銷終端(產品運輸、銷售網點),嚴格按規范操作,實行全程質量監控,做到環環扣緊,層層把關,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不準出廠,不準流入市場。
3.5負責監督檢查企業嚴格遵守國家食品標簽標準和廣告法規,把產品的真實屬性、營養成份、生產日期與保質期、貯存方法與使用方法等,全面如實的告知消費者,不做任何夸大、虛假的企業產品宣傳,自覺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正、健康的市場經營秩序。
3.6負責產品安全質量自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
3.7負責制定和實施企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和預案,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各種突發事件的危害,竭力杜絕各種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3.8負責對突發事件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工作,研究制定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指揮和協調公司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四、突發食品安全事件
1、定義:
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是指重大食物中毒,食用染疫動植物及其產品引發或可能引發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食品引發或可能引發嚴重的傳染病暴發與流行,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食品在生產、流通、消費等過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引發或可能引發嚴重食源性疾患等其他事件。
2、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接到食品質量突發事件報告后,應按照以下分類采取相應措施:
2.1單起食品質量突發事件投訴、人數在1-2人,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立即派相關人員到現場調查事故情況、分析事故確切原因。
2.2單起食品質量突發事件投訴,人數在3人以上或兩起及以上食品質量突發事件投訴,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立即派相關人員到現場調查事故情況、分析事故確切原因,并及時尋求市場局、市疾控中心、醫療單位的協助。
2.3以上食品質量突發事件如經分析、排查,如確為公司產品引發的,應立即通知同批產品的相關客戶并組織同批產品的緊急召回等,同時要聯系好醫療單位作好對已食用本批產品的、可能發病的顧客的相關醫療措施。并且向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請主管部門協助解決。
2.4出現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向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由行政主管部門采取事故應急措施,同時公司調動一切可用力量進行應急處理。
(1)一次出現由于食品質量問題引發的發病人數在50人以上;
(2)發生群體性食用食品發病事故,并有人員死亡的;
(3)引發發病的食品擴散未得到控制,死亡人數在繼續增加的;
(4)其它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五、事故報告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處理進程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必須有初次報告、進展報告和總結報告,以便于公司在相關方面改進及借鑒、總結。
1、初次報告內容:
發生事故的單位、地址;
受害者的發病時間、發病人數、臨床癥狀及體癥;
醫療單位、地址,搶救醫療的基本情況;
事故現場采取的措施和調查處理的工作進度;
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需相關部門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事故的報送單位、簽發人和聯系電話及報送時間。
初次報告應在知悉事故后立即報告。
2、進展報告的內容:
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理進程、事故原因等,在進展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總結報告:
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發生和處理進行總結,分析其中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理建議。總結報告應在事故處理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上報。
六、應急保障
1、人員保障
1.1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可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組織公司有關部門人員參加事故應急的各方面工作。
1.2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應在日常加強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組織應急事故處理的演練。
2、物資保障
綜合部應及時提供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的一切設施、設備和物資。
3、信息保障
在事故處理期間,安全領導小組及相關人員應確保24小時信息通訊暢通。
七、其它事項
1、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未能履行職責的,要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由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宣布解除應急程序。
八、相關記錄
《顧客意見反饋表》
《食品安全事故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