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公司產品中過敏原物質的管理、識別產品中的過敏原,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消除致敏原物質交叉污染,特制定本控制程序。
范 圍
適用于對本公司產品過敏原識別及控制。
職 責
1、質量部QA組
供方產品資料的收集、過敏原控制的檢查、過敏人群資料的收集及過敏原相關的標準、文獻的收集匯總,致敏物質的識別。
2、生產制造部
生產過程中過敏原的控制、交叉污染的預防或異常情況收集、對盛裝過過敏性食物的工器具的清洗和消毒。
內 容
1、定義
1.1過敏原
是指有導致特定的過敏人群消費時產生的化學性危害的某種或某類食品原料。
1.2過敏人群
是指對特定的某種或某類食品原料產生過敏性反應的人。
預防措施:用來控制已確定的食品安全危害的物理的、化學的或其它方面的措施。
1.3致敏物質類別
以下8類食品及其制品可能導致食品過敏反應:
1)含有麩質的谷物及其制品(小麥、黑麥、大麥、燕麥、斯佩耳特小麥或它們的交雜品系
2)甲殼綱類動物及其制品(如蝦、龍蝦、蟹等)
3)魚類及其制品
4)蛋類及其制品
5)花生及其制品
6)大豆及其制品
7)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8)堅果及其果仁類制品
2、供應商過敏源管控
采購組應向供應商索取規格書,供應商產品配方成分有任何改變均要要事先通知公司。供應商要保證運輸車輛無過敏原的殘留。
3、倉庫儲存管理
倉庫接受新到原料及車間的退庫原料時對外包裝進行檢查,并對外包裝進行清潔處理,確保包裝表面無浮粉等其他致敏物質防止交叉污染。
4、產品加工過程中致敏物質交叉污染控制
4.1合理的生產計劃
生產計劃人員排產時根據每種產品的致敏物質類別合理安排生產,多種產品共線生產時一般情況下優先生產不含致敏原物質的產品及含有過敏源種類較少的產品。
若前一批生產的產品含有過敏源物質,應安排清場后再排產,減少交叉污染。
4.2設備與衛生
4.2.1生產所用的工器具、設備、容器等應避免交叉使用。徹底的清洗所用的設備并且目視檢查,確保設備上過敏原成份清洗干凈。在更換生產品種時允許有適當的清洗時間。
4.2.2有原料需要退庫操作時退庫前需按要求密封,并用用潔凈毛巾將包裝袋擦拭干凈,避免交叉污染。
5、原輔料致敏物質評估識別
5.1新品原輔料的評估
新品開發時應按照產品的配方將原輔料及接觸材料進行過敏物質的識別。并填寫過敏物質識別表記錄識別結果。將識別結果告知生產車間及產品標簽設計人員。
產品配方成分調整及原輔料生產商更換時應重新進行過敏原的識別評估。
5.2生產線可能帶入過敏源識別
若產品和其他他產品共線生產時,應識別本生產線所有產品含有的致敏原物質。將結果記錄于《致敏物質識別表》
6、致敏源標識
新產品開發制作標簽時應根據每種產品《致敏物質識別表》記錄的過敏原類別及情況對致敏源進行標識。標識應符合GB7718的規定。
附:
致敏物質識別表(原輔料)
產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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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輔料名稱 |
含有麩質的谷物及其制品 |
甲殼綱類動物及其制品 |
魚類及其制品 |
蛋類及其制品 |
花生及其制品 |
大豆及其制品 |
乳類及其制品(包括乳糖) |
堅果及其果仁制品 |
原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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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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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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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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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別結果匯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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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含有以上致敏物質標“√”,原料生產過程中可能帶入標“+”,無標“-” |
致敏物質識別表(生產線帶入)
產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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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共線生產產品 |
含有麩質的谷物及其制品 |
甲殼綱類動物及其制品 |
魚類及其制品 |
蛋類及其制品 |
花生及其制品 |
大豆及其制品 |
乳類及其制品(包括乳糖) |
堅果及其果仁制品 |
產品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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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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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別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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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含有以上致敏物質標“√”,原料生產過程中可能帶入標“+”,無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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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別結果匯總 |
此產品含有魚類及其制品及花生及其制品等致敏物質,此生產線還生產含有大豆及其制品致敏物質的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