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這樣一則行政處罰案例,巴中市通江縣某超市售賣“生蟲”醬菜,屬地市場監管以“該超市食品安全總監未嚴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未督促落實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未定期組織食品安全自查,導致售賣的食品出現‘生蟲’和過期的情況”為由,處罰該企業食品安全總監6萬元的罰款。
那么食品安全總監或食品安全員具體有哪些職責,未履行職責會有什么處罰呢,食品伙伴網帶大家了解一下。
一、哪些企業應該配備食品安全總監或食品安全員
《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中要求:
特殊食品生產企業、
大中型食品生產企業(可參照《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進行劃分)、
大中型餐飲服務企業及連鎖餐飲企業總部、
大中型食品銷售企業及連鎖銷售企業總部,
以及用餐人數300人以上的托幼機構食堂、用餐人數5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用餐人數或者供餐人數超過1000人的單位,
以上五種類型企業必須配備食品安全總監,此外所有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都應該配備食品安全員。
二、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職責
食品安全總監的職責:
食品安全總監按照職責要求直接對本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協助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建立并落實本企業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加強供貨管理、進貨查驗、生產經營過程控制、出廠檢驗和食品安全自查;
定期組織食品安全自查評估食品安全狀況,提出改進措施,阻止、糾正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食品安全總監要管理督促、指導食品安全員按照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并組織開展職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等。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結合企業實際制定《食品安全總監職責》,內容應當涵蓋食品安全總監基本要求、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管理要求等。
食品安全員的職責:
食品安全員崗位是企業食品安全管理的“最小工作單元”,是落實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證食品安全的重要環節。
食品安全員應當監督企業生產經營過程,落實相關控制要求,持續保持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發證條件,生產加工、食品銷售、餐飲服務符合相關衛生規范要求;
食品安全員應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管理維護相關記錄材料和資料;
在食品風險檢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應排查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進行記錄;
食品安全員還要檢查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當日健康狀況、衛生狀況是否符合食品生產經營要求。
為了更好地協助食品安全總監或者企業主要負責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結合企業實際制定《食品安全員守則》,內容應當涵蓋食品安全員基本要求、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管理要求等。
三 、“處罰到人”的要求
《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中第十九條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內容一致,都是規定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處罰到人”的情形,對于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除了處罰企業,還會對食品安全總監或食品安全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此外,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出現了行政處罰為“吊銷許可證”的嚴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時,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總監”或“食品安全管理員”五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管理工作。
小結
除了巴中市通江縣某超市的食品安全總監被處罰的案例,之前還有某著名連鎖餐飲企業因使用過期原料等原因,門店經理兼食品安全員個人被處罰超過16萬元。這些案例給大家敲響了警鐘,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應引以為戒。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承擔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食品安全總監或食品安全員更是責任重大,履行好各自的崗位職責是生產安全食品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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