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化學品是指如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以及其它對人體和環(huán)境具有危害的化學品,化學品的危害類別包含健康危害、物理危害以及環(huán)境危害,因此也要從這幾個角度分別對其進行管控。
為保證化學品能在安全的狀態(tài)下儲存使用,避免危害人體健康以及防止發(fā)生污染事故,特制定本程序。
1、范圍
對本公司所有涉及化學物品采購、運輸、儲存、使用、廢棄過程管理。
本文件所指化學品主要包括《危險化學品名錄》中所列的危險化學品、國家重點監(jiān)控的劇毒和易制毒化學品,也可包括其它有特殊管理要求的化學物品。
2、職責
采購部負責化學品采購。
使用部門負責化學品現(xiàn)場使用和儲存管理。
EHS部:負責化學品儲存和發(fā)放,以及儲存場所的維護、負責全公司內化學品作業(yè)及儲存的行為和場所的監(jiān)督、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的制定。
3、程序
3.1 新引進化學品:
工廠購買新的化學品前必須完成“新化學品購買申請表”的審批。
對于承包商帶進工廠的化學品,必須完成承包商使用的化學品的安全評估,并經(jīng)相關人員簽字審批之后執(zhí)行。
3.1.1 化學品清單:
工廠及各承包商保留自己所使用的化學品的清單并定期進行維護
各部門要及時將清單變更的信息告知,以便及時更新和維護清單
3.1.2 化學品風險評估:
需要更新到部門風險評估清單中以及體現(xiàn)在承包商施工申請單中,利用化學品MSDS(物料安全技術說明書)進行評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健康危害(由化學品引起的刺激、過敏、中毒、致癌等危害)
(2)物理危害(爆炸、燃燒、自反應等造成的危害)
(3)環(huán)境危害(化學品對水生、陸地生物的影響以及對臭氧層的破壞)
3.1.3 以下情形發(fā)生后,需要重新更新風險評估:
(1)引進新的化學品
(2)遇到緊急狀態(tài)、特殊情況或相關方有合理抱怨時
(3)年度風險評估
(3)法律法規(guī)變更、管理者代表認為有必要時
3.1.4 化學品控制措施:
利用化學品MSDS(物料安全技術說明書)進行評估現(xiàn)有風險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急救措施
消防措施
泄露應急處理
操作處置與儲存
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毒理學資料
環(huán)境信息
廢棄處置
所有的控制措施需要在風險評估清單中體現(xiàn)。
3.2 化學物品的采購
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建立公司《化學品清單》,清單包含供應商、供應資質、MSDS等信息。
各部門需要化學物品時,應填寫申購單,交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jīng)理批準,由采購部進行采購。
采購部在實施化學品采購的時候,應審查所采購的化學品是在公司的《化學品清單》內,如清單中未列的,參照3.1.4條所要求。
對于新化學品材料,申請部門應填寫《新化學品使用評估申請表》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組織評估批準后,并納入公司《化學品清單》。采購部在索取供應商資質、MSDS等材料,交行政人事部審核后,方可實施采購。
對于化學品采購,在法律上有另行要求的由采購部負責辦理相關審批手續(xù)。
3.3 化學品的裝卸和運輸:
化學品運輸裝卸必須輕、穩(wěn),嚴禁野蠻裝卸,避免由此產(chǎn)生的強烈碰撞和震動,確保安全。
3.4 化學物品的儲存
化學品的儲存需符合《常用化學品貯存通則》規(guī)定和該化學品MSDS中“操作處置和儲存”的要求。
化學品進入指定堆放點前,化學物品保管人員應仔細核對規(guī)格、數(shù)量,并檢查包裝、容器是否牢固密封,包裝和容器上是否印貼專用標記和物品的名稱,確保無誤后,方可放到規(guī)定部位,并填寫化學品出入庫臺帳。新化學品采購入庫時需申請部門和行政人事部一起進行確認,確認是否屬于所需購買的化學品。
如發(fā)現(xiàn)規(guī)格、數(shù)量不符或包裝不符合安全、環(huán)保要求時應拒收并通知采購員,由采購員與供應商協(xié)調解決。
化學物品指定倉庫存放應分類儲存、標識,需張貼“化學品物料標識卡”,注明名稱、危險特性、生產(chǎn)日期或入庫日期,危險品還應有相應的材料安全性能數(shù)據(jù)單(MSDS)及周知卡,以上標識和數(shù)據(jù)必須用中文標注。應注意固體試劑與溶液試劑分開,氧化劑和還原劑分開。
凡儲存危險化學品及現(xiàn)場存放的少量危險化學品,必須要有明顯標簽,其內容為“名稱、危險特性”,無標簽的危險化學品一律禁止存放與使用。危險化學品應分類存放,使用現(xiàn)場存放數(shù)量從嚴控制。
儲存的化學品應外包裝干凈、干燥、標簽完整,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干燥、清潔的倉庫中,避光、防潮。
化學品儲存時應采取防揮發(fā)、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預防措施。化學物品指定儲存點周圍應有嚴禁煙火的標識,且需按照MSDS配備一定消防設備或其他應急設施,以備應急處理。
對于溫度反應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倉庫內應設置濕度計,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倉庫應配備規(guī)定數(shù)量、質量要求的滅火器材,倉庫應通風良好,并有專人負責監(jiān)督。儲存化學品應有專鎖,并注明所存放的危險化學品名稱。
加強對化學品倉庫管理員的管理,管理員應熟悉相關化學品的MSDS及相關的應急程序。
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庫的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并建立化學品登記臺帳,內容有化學品的進購日期、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等。
3.5化學品的使用
各部門領用危險化學品時應根據(jù)使用情況,領取最小使用量。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人員應明確安全操作方法、儲存方法,并依照相關要求配戴防護用品,做到安全第一。
化學品領用時,應在化學品倉庫管理員處領取并進行登記,倉庫管理員應根據(jù)化學品庫存情況進行發(fā)料,并做好出庫記錄,出庫搬運過程中應避免散落、滲漏。化學品應使用專用的器具進行盛裝、攪拌,禁止使用其他器具。
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應按照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及周知牌要求嚴格執(zhí)行,必要時操作人員應配備必須的防護用具,現(xiàn)場盛裝的化學品容器需張貼化學品標識,并設置二次容器防止泄露、遺撒。
a)取用腐蝕品、氧化劑時,應戴上手套和防護眼鏡等,嚴禁用裸手直接拿取,使用應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
b)使用有毒化學品時必須保持通風暢通,必要時需佩戴防毒面具等勞動保護用品。
c)易燃品在使用過程中移動或起用時不得發(fā)生劇烈振動,以防爆炸。
d)危險化學品發(fā)生泄露時應立即清理,并洗凈撒落點,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huán)境污染。
化學品使用完畢,加蓋密封后,放回原處。
化學品包裝嚴禁倒置。一次性使用不完的化學品,取用后容器要蓋好蓋或封好包裝。使用完的化學品空瓶應蓋好蓋,防止殘液污染環(huán)境。
化學品使用部門的使用現(xiàn)場應具備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上提到的應急救援物資,以備應急處理時使用。
化學品使用部門應對操作員工進行化學品的有關知識進行培訓。具體培訓內容可參照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3.6 化學品的廢棄
對于使用后的化學物品空桶,須將其放在指定場所,再按其可回收或不可回收由行政人事部統(tǒng)一儲存保管。
對于報廢的、不再使用的化學品不得隨意處置,應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進行處置。
廢化學品和化學品容器使用部門需都交回行政人事部,并在《危廢回收記錄》上登記。
危廢應暫存在制定的場所,暫存場所應有防雨淋、防泄露、防火措施,并張貼危廢標識。
行政人事部應確保所采取的處置方法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規(guī)定。
3.7 化學品事故應急措施
行政人事部應對化學品的使用或儲存的過程進行風險評價,確定為重大隱患的,應制定應急預案。不構成重大隱患的可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現(xiàn)場處理或按該化學物質的MSDS資料規(guī)定處理。
若泄漏附近有熱源或火源應先隔離,現(xiàn)場指揮人員指導無關人員撤離。
少量的泄漏應立即擦拭吸去泄漏液,擦拭后的廢棄物按該物質的廢棄處理辦法執(zhí)行。
大量泄漏應收集或抽取至廢桶內。
化學物品泄漏若造成環(huán)境污染,應先采取圍堵措施以防擴散。
3.8 化學品使用的培訓
新員工上崗前由公司和部門實施三級安全培訓,培訓中需涉及化學品使用的基本常識。
具體使用化學品的部門應對接觸員工實施培訓,并提供該種化學品的MSDS,供員工現(xiàn)場查詢。
對于危化品采購、管理、儲存、操作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由人力資源部建立檔案,聯(lián)系專業(y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
3.9 化學品使用的監(jiān)督
各單位對本單位化學品的貯存、廠內運輸、使用過程中的環(huán)境污染及安全狀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負責失效化學品的處理。由行政部對上述過程實施監(jiān)督。
行政人事部對危險化學品貯存、使用過程中的火災隱患、應急程序等進行監(jiān)督管理。
采購部負責對化學品供應商按有關規(guī)定施加影響;各單位負責對本單位貯存或使用的化學品進行管理。
行政人事部對化學品倉庫、存放點化學品的管理狀況進行檢查。
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實施改善。
4、相關文件
《危險化學品名錄》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常用化學品貯存通則》
5、相關記錄
《新化學品使用評估申請表》
《化學品清單》
《化學品點檢表》
《危廢回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