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違禁獸藥瘦肉精被央視3·15晚會曝光,令整個養殖業遭遇重創。2021年央視3·15晚會曝光河北省滄州市青縣養殖戶在養羊過程中,為了增加出肉率和收入,在飼料中偷偷混入瘦肉精。
二、我國對“瘦肉精”的監管措施
2021年央視3·15曝光三年后的今天,瘦肉精是否已經從江湖絕跡了呢?現在恐怕還不能下結論。
所以,無論是在國家層面,還是地方政府層面,仍然持續開展對瘦肉精的監測、查處、打擊:年初農業農村部發布的《2024年飼料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包括養殖環節 “瘦肉精”專項監測;2023年山東等地出臺《關于進一步落實責任加強“瘦肉精”監管的若干措施》;江蘇等地部署開展牛羊屠宰環節“瘦肉精”違法犯罪問題專項聯合打擊整治行動;新疆昌吉州農業農村局查處昌吉市某屠宰有限責任公司在牛肉生產、銷售中使用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瘦肉精案......
2月18日,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發布實施2024年上海市地產生豬、肉羊出欄前“瘦肉精”及其替代品監測計劃的通知。其中生豬檢測項目包括克侖特羅、沙丁胺醇、萊克多巴胺和賽庚啶,肉羊檢測項目包括克侖特羅、沙丁胺醇、萊克多巴胺和苯乙醇胺A。接下來伙伴網給大家詳細介紹什么是“瘦肉精”,以及各國是如何監管“瘦肉精”的。
一、什么是瘦肉精
“瘦肉精”屬于腎上腺素受體(主要β受體)激動劑類物質,學名是β-受體激動劑,它能夠抑制動物脂肪生成,一般瘦肉精包含鹽酸克倫特羅(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等。按結構通常可分為苯胺型、苯酚型和苯二酚型等三大類。
“瘦肉精”會在動物組織中殘留,而且該類物質性質穩定耐高溫,普通烹調方法根本無法破壞它的結構。有研究表明,消費者如果長期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畜產品,會直接危害人體健康。
2021年,央視“3·15”晚會上報道了河北省青縣養羊戶為了增加育肥羊的出肉率,在飼料中偷偷混入“瘦肉精”的情況。為了逃避監管部門的檢查,運輸過程中養殖戶會在“瘦肉精”羊中混入幾只沒有喂養“瘦肉精”的“綠色羊”應付檢查。
二、我國對“瘦肉精”的監管措施
“瘦肉精”嚴重危害畜牧業健康發展和畜產品安全,為了保證畜產品質量安全,我國明令禁止在動物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
早在2002年2月,原農業部就發布了《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禁止鹽酸克侖特羅、萊克多巴胺、鹽酸多巴胺等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
同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藥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瘦肉精”的量刑依據。
同年12月原農業部發布《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現已被替代),規定克倫特羅、沙丁胺醇在所有食品動物的所有可食用組織中均為不得檢出。
除了法規層面的要求,原農業部自2001年起對畜產品中的“瘦肉精”殘留實施例行監測,并以飼料和養殖環節為重點持續開展專項整治。
三、國際對“瘦肉精”的監管要求
國際組織和各國對于“瘦肉精”的管控也制定了相關規定。
例如: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制定克倫特羅等在動物食品中的限量要求;
澳大利亞規定在食品用動物中不允許使用克倫特羅;
韓國規定在所有食品中不得檢出克倫特羅;
日本制定了部分食品中萊克多巴胺的限量要求,規定在部分動物食品中不得檢出克倫特羅。
表1列舉了國際上對于“瘦肉精”監管的部分規定。
結語
盡管我國明令禁止使用“瘦肉精”,有關部門在“瘦肉精”監管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但非法生產使用“瘦肉精”現象仍然時有發生。杜絕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既要有關監管部門各司其職,把好關口,也需要全社會的參與和媒體監督,各個環節一起配合努力,做好全鏈條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