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具體內容 |
集中優勢份額 |
月度供貨比例40-80%(一類物料僅一家戰略供應商則占60%以上比例,若有兩家供應商需則各占40%以上比例),但最高業務比例不得超過80%(獨家供應、客戶指定、擁有專利技術的除外) |
淡旺季穩定執行供貨分配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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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與供應商聯合采購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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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實施套期保值,鎖定供應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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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價模式 |
免招標管理,實施議價,供方每年單價降低5%;第一年企業分享不少于1%;第二年企業分享不少于2%;第三年企業分享不少于3%;確保供方3年內保留利潤8%以上。 |
戰略供應商通過工藝創新、技術降成本及提升自身的生產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成本,以保證每年單價降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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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比例的穩定及價格的穩定(穩定一年),訂單內物料嚴格執行價成本浮動相結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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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政策 |
優先于普通供應商至少提前10天付款 |
必要時采取預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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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殊需求時可申請現匯(必要時可申請免息或降低利率的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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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時應付貨款給予優先安排或壓縮到期應付的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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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滯物料 |
因計劃變更、設計變更等導致供應商物料呆滯,優先安排消耗,企業所下訂單造成的呆滯物料半年內消化、處理完。 |
技術支持 |
在新品的早期設計與開發邀請戰略合作供應商前期參與,優先安排相關測試、試用 |
每年向供應商進行一次技術/生產/計劃/采購等專項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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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輸出 |
供應商管理優先安排對戰略供應商的體系、品質、計劃等全方位進行輔導,或針對供應商的瓶頸問題進行專項輔導,實行團隊式專項輔導。 |
安排供應商人員進行相關標準、檢驗方法的培訓,保證檢驗的一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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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管控 |
為提升供應商品質,必要時供應商實行駐廠檢驗 |
物料優先入庫、優先檢驗無需等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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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配合 |
在合作中對供應商提出、反饋的問題,承諾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處理結果 |
信息共享 |
供應鏈將每月15日前發布上月的月度品質、交期、服務綜合評價信息 |
供應商和企業共享雙方的設備及工藝、生產計劃、庫存、產品技術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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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半年與供應商進行一次高層交流,具體了解戰略合作供應商的需求與建議,并形成《問題改善對策表》落實到相關責任人/部門進行整改,切實解決戰略供應商的困難及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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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優先在戰略供應商推行輪子化、模組化,實現供應商的效率及綜合規模實力的提升 |
戰略供應商為配合所作的戰略投資(如:為提升企業產品產能、品質而購置的生產設備、生產線、檢測設備、物流改善等,企業給予30%的費用獎勵支持 |
項目 |
具體內容 |
信息交流 |
供應商承諾及時向企業提供設備工藝成本信息、生產計劃、庫存、產品技術、成品率等信息 |
供貨 |
對于供應商物料交貨周期無法滿足企業,供應商承諾儲備部分原材料或成品以滿足企業產品正常生產 |
保證雙方商定的峰值量的供應,做好產能準備:為企業預留好相應產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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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因遇到特殊原因導致產能不足時,應在滿足其他客戶的訂單需求之前,優先保證企業訂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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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價格調整時,不得擅自縮減給予企業的供應量,在商談期間,以任何借口拒絕接受企業的采購訂單或停止供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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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
戰略供應商通過工藝創新、技術降成本及提升自身的生產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成本,單價每年至少降5%的(企業進行考核),實現總體價格同比同類供應商最優。 |
服務配合 |
承諾在企業派遣專職售后及業務人員,提升反應速度 |
新品階段供應商給予積極主動配合,包括業務、技術、品質等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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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企業提供的輔導、整改等支持,供應商應給予全力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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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優勢 |
供應商承諾針對同類或同行業其它客戶,企業擁有最優的產能分配、供貨保證、成本優勢、緊急支援等權利 |
革新專項改進 |
全力配合推進企業實施的輪子化、模組化及轉型項目的實施,實現供應商的效率及綜合規模實力的提升 |
積極推進物流、工裝改善,提升物流響應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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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配合企業的發展作戰略投資(如:為提升企業產品產能、品質而購置的生產設備、生產線、檢測設備等) |
序號 |
流程 |
職責 |
管理要求 |
工作輸出 |
1 |
提出申請 |
商務主管 |
1.1根據戰略供應商評選條件,對符合條件的提出“戰略供應商申請/變更審批表”。 1.2如戰略供應商供應我司物料類別發生變化,需提出戰略供應商申請/變更審批表。 |
戰略供應商申請/變更審批表 |
2 |
會審 |
供應商管理總監 |
2.1 對申請內容的符合性提出會審意見,并簽字確認。 |
戰略供應商申請/變更審批表 |
3 |
復核 |
產品公司總經理、品質管理部部長、財務部長 |
3.1 對申請內容提出復核意見,并簽字確認。 |
戰略供應商申請/變更審批表 |
4 |
審批 |
供應鏈管理部 部長審核 |
4.1 對申請內容提出會審意見,并簽字確認。 |
戰略供應商申請/變更審批表 |
5 |
批準 |
事業部總裁 |
5.1 對申請內容提出批準意見,并簽字確認。 |
戰略供應商申請/變更審批表 |
6 |
執行處理 |
供應商管理 |
6.1根據流程審批結論,及時對供應商管理清單進行更新與維護。 6.2按規定要求執行戰略合作供應商的相關政策。 |
供應商管理清單 |
評價項目 |
權重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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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成本 |
創新、效率提升綜合成本每年降低5%(不含材料降本) |
20% |
以財務核算單價為準,降本≥來5%得滿分,每低1個百分點扣5分,扣完為止。 |
產品質量 |
供貨批次不良率 |
30% |
以IQC提供的“來料檢驗質量分析報表”為準,按附件二“戰略供應商品質指標”達標得滿分,每高出指標值5%扣5分,扣完為止。 |
交付能力 |
計劃變動率 |
25% |
以PMC室提供的“供應商三天計劃變動表”為準,因供方原因導致的生產計劃變動率≤0.2%得滿分,每高出0.1%扣1分,扣完為止。 |
供應柔性 |
庫存指標 |
10% |
以供應商管理提供的“供應商業務比例監督報告”為準 |
服務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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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以各部門提供的“供應商服務滿意度調查表”及“供應商處理申請表”或經核實的信息為準,每份服務投訴扣3分,扣完為止。 |
服務滿意度 |
扣分項 |
以供應商管理提供的“供應商處理申請表”為準,每項投訴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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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參加品質黎明工程次數 |
扣分項 |
以SQE提供的“供應商參加黎明工程會議”記錄清單為準,參加一次扣5分 |
時間 |
評估得分 |
處理措施 |
備注 |
第一季度 |
得分≥70 |
保持 |
若出現批量或重大質量事故,實施一票否決制,直接取消戰略供應商資格或淘汰 |
60≤得分<70 |
警告、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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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60 |
降5%的供貨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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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
得分≥70 |
保持 |
連續兩個季度得分≥85分,可增加5%的供貨比例 |
60≤得分<70 |
降5%的供貨比例 |
連續兩個季度在此分數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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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60 |
降10%的供貨比例 |
連續兩個季度(或一年內有兩個季度)在此分數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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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
得分≥70 |
保持 |
連續三個季度得分≥85分,可增加5%--10%的供貨比例 |
60≤得分<70 |
降10%的供貨比例 |
連續三個季度(或一年中有三個季度)在此分數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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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60 |
取消戰略供應商資格 |
連續三個月(或一年中有三個季度)在此分數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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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
得分≥70 |
保持 |
連續四個季度得分≥85分,可增加10%以上的供貨比例 |
60≤得分<70 |
取消戰略供應商資格 |
連續四個季度在此分數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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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60 |
淘汰,取消供貨資格 |
連續四個季度在此分數內 |